在东莞应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正确进行物业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5:15:19 152 人看过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50%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

(一)申请成立业主大会。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书面要求;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业主可以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书面要求。接到申请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前两款情形之一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会同房管所指导、协助业主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不符合的,书面回复申请人。(二)产生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组成,其成员为7人至15人,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60%。建设单位若不参加筹备组,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但不免除其《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业主代表采用业主自荐或业主推荐的方式产生:

(三)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成员名单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业主对筹备组成员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四)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参考主管部门提供的范本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3、确定业主的身份和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在业主中推选选票发放人、记票人和监票人。

以上内容应当在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前15日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五)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确定及候选人的产生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业主委员会委员为5人以上15人以下单数,具体人数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由筹备组确定;

2、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可采用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与业主委员会人数的差额比例为20%至30%;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业主联名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产生;

4、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会同房管所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被推荐人超过规定委员人数30%以上的,由筹备组组织被推荐人进行投票确定人选;

5、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后,应当在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前15日将候选人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同意。

(六)召开首届业主大会,按以下规定投票表决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七)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

1、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能否成立?业主反应强烈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部分业主不同意,达不到比例的,不会影响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也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
    2023-07-20
    12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如何让物业真正有"主人"
    业主委员会如何让物业真正有主人据了解,北京上千个小区中只有两三百个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就是说,没有主人的物业公司在北京占了大多数。石榴园小区的遭遇,原因之一也是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北京五环律师事务所房地产物业专职律师李延武指出:处理物业和业主关系的最好途径是建立业主委员会。李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从事房地产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工作有长达10年的经验,在北京最近一系列沸沸扬扬的房地产维权案中担任诉讼代理,是京城小有名气的房地产律师。他介绍说,近年来业主被打事件屡屡发生,如2001年6月29日,中国第一商城业主被物业保安打伤;2002年1月5日,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成员惨遭黑衣人暴打等。这就像是花钱雇保姆。保姆却什么也不干还每天打你一巴掌。李延武说成立业主委员会将会对物业公司形成压力,对那些服务不到位,收费高的物业公司,业主有权决定其出局,转而委托其他物业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一个小
    2022-04-10
    312人看过
  • 曾经欠物业费进业主委员会吗
    曾经欠物业费的,不能进业主委员会。从业委会委员任职资格来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等业主才有可能进业主委员会。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义务偿还。但如果前业主与新业主在买房合同中国,对该拖欠物业费有特殊约定的,新业主应该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这是新业主履行与前业主签订的合同,遵
    2023-08-14
    270人看过
  • 是否允许物业人员进入业主委员会?
    物业人员是可以进入业委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是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行端正无劣迹;5、热心公益事业。物业人员关电梯电源合法吗若该电梯属于业主日常使用客梯,物业限制使用,那么物业限制使用是违法的,违法物业合同;若该电梯属于货梯或者应急电梯,那么物业限制使用属于合理使用,不违法。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
    2023-07-05
    183人看过
  • 成立业主委员会怎样变难为易?
    成立业主委员会难,是近年来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应该说今年《物业管理条例》的公布,为成立业主委员会铺平了道路。为什么仍有不少业主反映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呢?据了解,除了仍有少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意拖延或设置障碍、个别政府工作人员不能依法行政、不予支持外,一部分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组建方法不得当等,也是造成业委会难产的重要原因。购房专家刘宏诚认为,只要业主学会掌握《物业管理条例》这个法律武器,采取正确得当的方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就可以变难为易。要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了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要求和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一、成立业主大会这是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按照规定,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按照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上以相对封闭,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相对集中,能独立使用为条件,
    2023-06-10
    423人看过
  • 新物业称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签合同
    我们小区来了新物业,已经快半个月了,现在只给简单的清理垃圾。3月5日,长春市南关区万龙花园小区居民王女士说。一打听才知道,物业到现在还没签合同,她心里有点画魂,难不成是这个物业有问题?居民:新来的物业还没签合同5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春市南关区万龙花园小区。门口的红色标语上写着欢迎明达物业的字样。去年12月份,我们小区的物业弃管了,新物业才来没几天。家住7号楼的王女士说。原来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一般,物业费收缴也不太好。去年年底说是物业费可能要涨价,听说大家都不交,也不知道怎么了,就弃管了。王女士说。自从原物业弃管,小区里就成了垃圾山,居民们的生活垃圾运不出去,生活特别不方便。上个月,小区来了新物业,把垃圾清理了。王女士说。家住10号楼1单元的刘女士说,她家住在8楼,小区弃管后,电梯也不好使了,每天上下楼都得走楼梯。她岁数大了,身体不好,每次上楼下楼膝盖都特别疼。听说新来的物业和原物业还没交接完
    2023-06-09
    36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立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必须缴清物业费也就明确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缴清物业费物业条例中: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这就明确了业主的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正好对应你上面说的成为委员的条件履行业主义务北京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一)提出申请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并且报街道办事处备案。(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街房管局接到申请后,做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
    2023-07-07
    330人看过
  •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确定的事项
    需要确定业主委员的名额;业主委员的工资待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划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什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一部规则。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1、如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2、如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2003]7号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3
    2023-03-20
    252人看过
  • 怎么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办理流程如下: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六、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2024-04-29
    182人看过
  • 没有业主委员会应该怎么投诉物业
    一、找物业经理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遇到的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的话,或者是在向物业人员反映问题的时候态度非常恶劣迟迟不予处理,那么购房者可以直接找到小区物业物业经理来处理,一般情况下,物业经理是小区物业的最高决策人,有着很大的自主管理权。二、找街道办购房者还可以找街道办来投诉物业的不作为,因为一般情况下,街道办是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管制区内政策贯彻,文化宣传等综合管理工作,一些新的小区在成立业委会之前购房者也都可以选择去街道办投诉,街道办不仅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权利,而且还能更有效的催促物业尽快的解决购房者的问题。三、找房屋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房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监管实施,购房者在找房屋管理部门投诉物业之前,需要先明确该小区的物业和房屋管理部门之前是不是行政隶属关系。如果购房者居住的小区的物业和房屋管理部门有行政隶属
    2023-02-23
    431人看过
  •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应怎样维权
    家住云溪路某小区的李先生与我市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达成了协议。但居住过程中李某以消防设施没水、草坪无人维护等服务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向李某收取相关费用,于法有据。物业公司依约履行了物业管理服务的义务,李某作为受益人应履行交纳相关费用的义务。该物业公司自2001年度连续3年均被市建委授予“十佳物业管理企业”,其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应该给予肯定。李某作为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可通过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通过业委会选择物业公司等途径解决。判决: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依照与物业公司达成的物业管理协议,向物业公司给付物业费。分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曹-志结合此案及相关的办案实践谈到,物业费一类的纠纷案件近一个时期较多。业主往往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环境卫生状况
    2023-06-13
    194人看过
  • 在物业管理中业主怎样理性维权
    一、在物业管理中业主怎样理性维权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作为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作为每一位业主都有监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相关负责人提示,广大业主在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三是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
    2023-05-13
    492人看过
  • 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
    一、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二、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如下:1.业委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进行决议、否决、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2.业委会代表业主对物业
    2023-06-26
    378人看过
  • 业主怎样在商品房降价后进行维权
    如果是正常的市场规则降价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就不存在维权的问题,但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有以下的维权手段。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2023-06-13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作为业主的主体的成立,应如何确定物业管理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6
      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社区网论坛商铺)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展开
    • 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权益,代理诉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依法委托专业律师办理相关物业管理维权事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6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 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在物业管理哪里有体现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31
      1、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无心服务,服务质量每况愈下,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损害的还是业主自己的利益。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
    • 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内容介绍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8
      1、需要与住宅区的房地产协商,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准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公室收到后,提出批准意见,准备组成立后通知公司,让公司向街道办公室报告所有业主的信息。3、准备小组开始制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然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业主委员会成立。4、召开业主大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业主。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