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什么成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9:21:19 57 人看过

一、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什么成立条件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什么的成立条件如下:

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

二、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

善意取得的“善意”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

2.受让人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明知其取得该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可以认定为其行为出于“非善意”。

3.应当考虑交易的场所是否符合常理。

注意,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

三、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善意取得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后果:

1.善意第三人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受让物的物权,原权利人对该物所享有的相关权利消灭,原权利人不得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该物。

2.原权利人得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以及不当得利请求权。原权利人的物权因无处分权人的处分行为而消灭,其可以基于侵权行为的规定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原所有权人与无权处分人存在合同关系,如借贷关系、租赁关系等,则原所有权人依债务不履行制度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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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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