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09:41:09 151 人看过

基于监护人具有对被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也可被作为讨债对象。

但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较广,而且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本身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无行为能力人,有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的自己有财产,有的则无财产。

因此,仅仅了解监护人可以作为讨债对象还不够,还必须掌握其中的细节,以避免在催款清欠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有关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方追偿。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由此可以知道,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任意一方对债务进行清偿。债权人怎样举证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债共签,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具体而言:1.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即提交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欠条,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有关证据。2.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认定。债权人只需要举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务符合当地一般认为的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即可,不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3.夫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认定。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2023-08-14
    282人看过
  • 向欠款人催讨债务
    从法律意义上讲,讨债需要具备几个基本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不能找不到。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满足这三个条件债务才可以依法讨回来。被打怎么要钱你先可以要求进行伤势鉴定,看看伤势鉴定程度来认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轻伤以上,那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次,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伤害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医药费(需要发票)、医疗器械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2023-07-17
    96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以住在债务人家里的方式讨要债务吗
    债权人不可以以住在债务人家里的方式讨要债务。未经债务人同意住到债务人家里属于非法侵入住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债权债务是民事法律关系,应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违法讨债会受到法律制裁。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和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解决。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如果对方仍不支付的,债权人还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解决。但是不可以非法要债。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吗?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但次债务人并不一定就具有履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
    2023-07-24
    363人看过
  • 欠债追讨如何向他人讨回债务的钱
    一、欠债追讨如何向他人讨回债务的钱追欠款方法如下: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主动欠款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欠款,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3.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调解的,也可以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二、欠债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
    2023-08-27
    355人看过
  • 子女欠下的债务,可以向父母讨债吗
    长久以来,人们以为“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实际上并不是,至少在法律上不是的,同样的“子债父还”也不受法律保护,子女欠下的债务是否需要父母偿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因为有时候子女欠下的债务可能需要父母偿还。“子债父还”一直有争议的话题,子女的债务是否一定要父母偿还这与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子女自己因经营活动所欠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经营活动所欠债务又可以分为以两种情形:(1)子女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应负责偿还子女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
    2024-04-16
    376人看过
  • 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讨债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在没有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的话,此时债务并不会消灭。往往会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对债务进行清偿。另外,如果该债务有保证人的话,此时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你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可以,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清偿,自债务人死亡开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存在着权利、义务的冲突关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付
    2023-08-05
    69人看过
  •  讨债困难:债务人去向何方?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债权人如何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工作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则可以在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的下落不明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同时,根据《民事
    2023-08-27
    247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向谁讨债2024
    一、债务人死亡后向谁讨债(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
    2024-01-31
    438人看过
  • 向债务人讨债要注意什么
    1、讨债中防止逃债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2、讲究技巧、策略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讨债中要振振有词,咄咄逼人,要善于抓住对方把柄,攻其薄弱环节,出其不意,以决制胜。针对不同性格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对“强硬型”的,运用沉默策略,软硬兼施策略;对“固执型”的可采用试探策略,先例策略。3、充分妙用“情”、“理”、“利”、“法”“动之以情”:凭着多年积淀的友情,只要说到伤心为难处,对方不会不有所考虑。“晓
    2023-04-05
    440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向欠款人追讨债权吗
    担保人付借款后可向欠款人追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欠款人追责,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担保人担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上述责任,但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责。二、合同保证金不退是否需要开票合同保证金不退需要开票的。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3-06
    479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是谁向谁讨债
    1、债务人死亡,可向其配偶追偿。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2、债务人死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务人去世怎么讨债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
    2023-08-01
    313人看过
  • 债务人进监狱如何追讨债务
    一、债务人进监狱如何追讨债务债务人被送进监狱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债务纠纷案件要准备哪些证据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
    2023-06-16
    452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向谁讨要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我过完善的法律体系规定,在特定情境下,如果借款人不幸离世导致其遗产无法由任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继,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明确规定,该笔遗产将会归属国家,并用于公共利益领域的各项事业;若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成员,那么,其遗产将归属于所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常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追索债务:首先,如果借款人尚有遗产存在,债权人便可向遗产管理机构或遗产继承人提出诉求,请求他们利用遗产来偿还债务。其次,若遗产未能由任何人继承或接受遗赠,债权人仍可向国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提出诉求,请求他们利用遗产来偿还债务,但这些遗产必须用于公共利益领域的各项事业或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日常运营。再者,若遗产遭到非法侵占或不当使用,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遗产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手段。最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甚至可能有权申请遗产管理机构或遗产继承人履行
    2024-08-11
    287人看过
  • 讨债人可以住在欠债人的家吗
    讨债人不可以住在欠债人的家。未经过住宅的主人允许,强行进入住宅的,或者是经过住宅主人允许进入,但是住宅主人要求离开,却强制留下而不离开的,强行住在他人的住宅,构成了非法入侵住宅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一、私闯民宅罪满足什么条件才会立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一般怎么处罚暴力催收罪上门催收贷款属于合法行为。但是不能触碰到法律高压线。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的暴力催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下三种上门催收贷款的方式属于违法行为。1、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
    2023-06-25
    5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向监护人如何催讨债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4
      1、向监护人催讨债务的方式:直接与监护人进行协商,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清偿债务;请第三方调解;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
    • 债务人可以不向房屋抵押人讨债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4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中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么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如果没有约定的,应该先就抵押的房产实现债权。实现房屋抵押权后债务仍未还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就剩余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
    • 什么样的证据是可以向债务人讨债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9
      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讨债中要振振有词,咄咄逼人,要善于抓住对方把柄,攻其薄弱环节,出其不意,以决制胜。针对不同性格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对“强硬型”的,运用沉默策略,软硬兼施策略;对“固执型”的可采用试探策略,先例策略。
    • 债务人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8-02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 债务人请问可以追讨个人债务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当然可以,但律师只能代理你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