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有哪些权益该受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1:41:28 312 人看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受保护的权益是非常多的,包括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的权益被侵害该怎么办

妇女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妇女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侵害妇女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妇女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女职工的权益如何保护
    据了解,类似个案在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里时有发生。如何依法保护女职工在“三期”中特别是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亟待关注和解决的课题。妇女的权益是应该保护的,但不能把所有的义务推给用人单位或由女职工单个家庭来承担。因此,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应该公平地分配社会责任,而不是把所有的责任留给一方或劳资双方。1、女职工生育表面上是自己家庭的事情,实际上她承担的是一种社会责任,承担的是人类劳动力再生产的必然使命。在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社会责任感,他恐怕难以承担随之而来增加的用人成本。因此,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生孩子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同时,不要把带孩子看做女性天然的义务,男性在家带孩子也是享受津贴的。2、至于如何公平分配各方利益,保护劳动者,对于招收女职工多的用人单位,国家在相应的政策上应该有特殊的优惠,例如对企业减免税收。3、女职工在“三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
    2023-04-10
    309人看过
  • 女职工的权益如何保护
    一、女职工的权益如何保护(一)女职工生育表面上是自己家庭的事情,实际上她承担的是一种社会责任,承担的是人类劳动力再生产的必然使命。在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社会责任感,他恐怕难以承担随之而来增加的用人成本。因此,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生孩子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同时,不要把带孩子看做女性天然的义务,男性在家带孩子也是享受津贴的。(二)至于如何公平分配各方利益,保护劳动者,对于招收女职工多的用人单位,国家在相应的政策上应该有特殊的优惠,例如对企业减免税收。(三)女职工在“三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目前最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只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已经闹僵,再继续呆下去也没意思了”、“或用人单位采取调岗降薪的方式,迫使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以怀孕女职工严重违纪为由,强行与之解除劳动关系”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达到保护“三期”女职工切身
    2023-04-24
    497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
    ①平等就业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一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②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③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向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④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⑤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有权获得特殊的劳动保护。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妇女有权获得必要的职业培训。⑦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妇女在退休、患病、负伤、生育、失业等情形下,有权获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⑧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妇女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权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⑨其他劳动权利。一、《民法典》如何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1、民法典中,对女财产权益保护的规定中比较多
    2023-03-24
    202人看过
  • 女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
    一、女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就不能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二、怎样保护女职工权益妇女保护法就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2023-04-20
    89人看过
  • 女职工主要享受哪些劳动权益
    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就不能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一、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适用条件是什么?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适用条件主要是女职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保护内容则主要包括: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
    2023-02-26
    247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制定妇女保护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时一般应提交申诉书。申诉书的内容除陈述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事实外,还应有具体请求,包括请求责令单位改正,责令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经查证确实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4-26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哪些保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 职工权益受到哪些保护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2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
    • 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哪些保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3
      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保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在工作中,女职工的劳动权利是会受保护的。那么,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保护? 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
    •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保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
      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