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行政诉讼中要求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22:00:08 98 人看过

在行政诉讼中,赔偿请求人可以要求赔偿。此外,赔偿请求人可以选择单独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或在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在起诉状中列明起要求赔偿的金额、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在行政诉讼中,赔偿请求人可以要求赔偿。此外,赔偿请求人可以选择单独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或在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在起诉状中列明起要求赔偿的金额、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行 政 诉 讼 中 如 何 提 出 赔 偿 请 求 ?

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出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赔偿请求应当递交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或者赔偿调解书。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根据该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该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中未作出赔偿决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总之,在行政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需注意法定程序,包括递交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或者赔偿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等。只有符合法定程序,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总之,在行政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需注意法定程序,包括递交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或者赔偿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等。只有符合法定程序,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可以要求行政诉讼第三人赔偿损失吗
    败诉一方有义务立即履行法律的判决。如若政府部门未能按照判决、裁决或调解协议执行,则初审法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银行从行政机关设立的账户中,划拨应归还给申请人的罚款或应付给申请人的金额;(二)若在规定期限内依旧未予履行,自期限结束之日起,每日可对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处以五十元到一百元之间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相关事项公布周知;(四)向纪检检察机关或被判决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构提交司法建议,供其审议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人民法院;(五)如果行政机关故意拖延不履行判决、裁决或调解协议的行为引发了社会不良影响,为维护法律权威及社会公正,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拘留处罚,情节之严重者,甚至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
    2024-05-10
    145人看过
  • 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行政诉讼可以一并提出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
    2023-07-05
    469人看过
  • 能否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多个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请求一案可以提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指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尽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可以提出多项具有内在逻辑牵连的诉讼请求,但作为诉讼请求基础的被诉行政行为却须只有一个。此即通常所谓的“一行为一诉”的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原则。行政诉讼变更诉讼请求可否增加可以增加。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原告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都有权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如果原告起诉之初,仅提出了要求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可否在法庭辨论终结前,一并要求解决与之相关的民事争议、增加诉讼请求呢?现在从《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最高人民法院行
    2023-07-13
    23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否同时要求民事赔偿?
    不能,这属于重复诉讼。如果知道已经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的单位,是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非法行使的类型可以分为滥用、越权、违规等形式。刑事案件追究责任一般到个人,即使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犯罪,只是追究其个人责任。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能否是行政诉讼的原告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
    2023-07-05
    2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是否可以撤销请求?
    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案件并没有经过实体审理,当事人在受到撤诉裁定之后一般可以重新起诉,特殊的情形除外,如果在一审在没有做出实体审理情况下,允许原告上诉,那么可能会剥夺原告的本身享有的二审终审的权利。行政诉讼上诉期多长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7-02
    1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家庭暴力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受害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家暴离婚可以要求多少补偿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关于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按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家暴离婚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2023-07-06
    125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的发起要求
    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行政赔偿诉讼应在什么时间内提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法院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在向负有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2个月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应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内提出。《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
    2023-07-03
    109人看过
  • 在二审中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第二审程序中一般是不能申请增加诉讼请求的,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当事人申请增加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如果是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而一审法院未作出判决的,二审程序中可以补充相应的请求。二审后还能申诉吗二审后还能申诉。分析如下:1、二审终审后能向检察院申诉;2、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所谓二审终审制,无论什么类型的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如果当事人对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3、需要注意的是,一场官司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并不是说每一个官司都要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才结束。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无论是否满意,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刑事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期限
    2023-07-01
    43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要求赔偿诉状怎么写
    行政诉讼要求赔偿诉状要写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包含诉讼当事人的具体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5-02
    2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是否有权要求被告道歉?
    可以。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政行为;撤销违法决定,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履行职务,纠正行政不当等。行政诉讼二审撤诉可以吗在行政诉讼第二审期间,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审原告因行政机关在二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而达成和解合意,提出申请撤回起诉,是可以的。撤回起诉的决定,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裁量。撤诉的概念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指原告或上诉人(或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自立案至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根据撤诉所处的审级不同,撤诉可分为撤回起诉、撤回上诉和撤回再审申请三类,其主体分别为原告、上诉人和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根据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可将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类。前者指当事人主动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2023-07-07
    273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是否存在争议?
    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了促进行政机关增强自我约束机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抽象的国家赔偿具体化,国家赔偿法规定由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答复不服而提起赔偿诉讼,就把实体争议引入诉讼程序。因此,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应当是指行政赔偿诉讼中被诉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经过复议的行政赔偿案件应当如何确定被告?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的规定与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有些规则又不尽相同。前者规定,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后者规定,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
    2023-07-02
    488人看过
  • 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的性质是执行机关,只能具体执行、落实法律已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它不能任意创造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内容。因此,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否则便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要求违法履行义务主要表现为如下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义务,而行政机关随意要求履行义务的;二是,法律、法规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但是行政机关任意增加义务的范围和数量的;三是,行政机关要求履行义务时程序违法,如不给正式发票等。
    2023-06-06
    432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是否能要求家暴赔偿
    一、离婚诉讼中是否能要求家暴赔偿离婚诉讼中是能要求家暴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过错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精神损害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医学鉴定结果等因素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起诉离婚时间大概要多久起诉离婚时间大概需要三个月至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中华人
    2023-08-22
    313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是否需要举证
    一、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是指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过程中的所有事实。被告首先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必须举出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如果不能证明自己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无须原告证明其行为违法,被告就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二、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三、被告行政机关与原告之间因起诉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时,认为原告方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主张,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无法证明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应当认定原告没有超过起诉期限,而无需由原告进一步证明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
    2023-07-05
    5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合同在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作为诉讼标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6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合同是具有行政性和合同性的一种结合,既是合同,又是一种行政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46条,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而对于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
    • 行政诉讼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胜诉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9-01
      可以提出的。
    • 在行政诉讼中增加被告是否可以?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12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将被告方列为涉案主体。在法庭审理的第一阶段,若原告方确认并同意,法官可以根据职权和义务自行决定增加或更改被告方的位置。此外,当法院决定添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向其他各方通报此事。 在决定是否应将特定被告方纳入诉讼时,如果原告方坚决反对该行为,法院应发出通知,使其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诉讼。不过,在涉及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况时,法院无权决定是否将特定被告方添加
    • 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违约金能否要求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6
      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
    • 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中诉讼请求可否追加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调解新增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法律上一事不再审查,合同无效和撤销合同是针对合同提出的,只能选择一个案由。但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除非调解或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