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4:18:28 312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不满18签的合同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不满18签的合同是否是不是有效视情况而定。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如果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为是不是有效合同。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属于是不是有效合同。

4、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5、不满18签的合同,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一律是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未成年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是不是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是不是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是不是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是不是有效的。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未成年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如作为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其他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是不是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原则上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是不是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是不是有撤销的权利,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知道对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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