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品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5:41:15 472 人看过

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名。

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同时要把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写清楚。产品的名称不要用方言、俗语、习惯名称,以免造成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门龙铣床、仿形铣床、万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

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质量

1、产品的技术标准。

产品的技术标准是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的要求。根据技术标准,卖方安排产品的生产,买方在接受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在发生纠纷时判写产品质量的责任归属。因此,必须在合同中把产品的技术标准明确下来,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产品的质量要求。

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对成套产品,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检方法和比例。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分别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产品如何运输
    一、买卖合同产品如何运输产品的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供方代为办理发运,运费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通过协商合理选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总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那么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送货制的产品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的协议执行。需方如要求变更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需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买卖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产品的交(提)货期限。送货或代运的产品规定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
    2023-04-15
    23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怎样约定产品数量
    产品的数量是卖方应当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也包括在连续供货合同中每一批的数量。产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没有产品的数量就无法进行交易。数量条款还应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允差,自然增减量等。计量方法应当根据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包装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7条、第18条
    2023-04-02
    47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地如何约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地如何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司法解释对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了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情形。但是并没有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纳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范围,也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的范畴。确定商
    2023-02-28
    17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合同一方违约要怎么处理合同一方违约要作以下处理,具体为: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无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守约方都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违约支付,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发生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都应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违约方可以通过约定违约金进行法律制裁;3、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
    2023-02-15
    263人看过
  • 买卖产品合同售后如何承诺
    签订买卖合同后,售后义务怎样约定,由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是依据法律规定、卖方售后政策等因素约定,例如何退换期限、保修期限、维修费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一、后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从以上诸方面的分析,我们得知后合同义务的构成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第一、须存在有效合同,且此有效合同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终止。如果合同未成立或已成立但未生效,此时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一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023-02-25
    8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解除后定金如何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解除后,定金如何处理,要看是因为哪一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买卖合同违约定金怎么退买卖合同违约定金一般情形下是不能退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可以反悔吗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可以反悔,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情形的,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已经支付定金的,一般不予返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
    2023-03-04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品种产品名称, 买卖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品种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同时要把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写清楚。产品的名称不要用方言、俗语、习惯名称,以免造成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
    • 买卖合同产品价格如何约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8
      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执行。 产品交(提)货时价格变化处理方法: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
    •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如何约定违约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3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如何确定,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