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判决书上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0:26:50 488 人看过

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

胜诉判决告诉你,不构成!

寻衅滋事罪判决书:

邯郸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河北省磁县法院一审错误判决,改判曾因上访而被构陷为“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无罪!感谢还有良知的法官和法院。

杜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2)邯市刑终字第68号

原公诉机关河北省磁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某某,男,1956年3月14日出生于河北省磁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磁县。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08年8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9日被逮捕。2009年1月2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3月18日被逮捕,同年5月1日被取保候审。现住原籍。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杜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09年5月1日作出(2009)磁刑初字第54号刑事判决,认定杜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管制二年。杜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0年4月14日作出(2009)邯市刑终字第164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磁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1月10日作出(2010)磁刑初字第15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决认定,2008年8月5日,被告人杜某某乘坐火车进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下午5时许,杜某某到达国家信访局时该单位已下班。邯郸市信访局驻京联络处工作人员刘某某对其劝返,被告人杜某某不听劝说,与刘某某大吵大闹,并扬言到天安门上访。磁县信访局局长黄某某等人闻讯赶到后对其进行了劝说,并让其和他们一起离开,等奥运会闭幕后再来上访。被告人杜某某不听劝阻,跑到桥上后爬上栏杆,称“你们再往前走,我就要跳河”。黄某某等人上前强行将其从栏杆上拽下。黄某某在劝导杜某某时,手、腿部被擦伤。经磁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黄某某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证人黄某某(磁县信访局局长)证实,2008年8月5日,我在北京做疏导劝返工作。下午5时许,接邯郸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刘某某电话,说有一个磁县人在国家信访局上访。当我和同事朱某某、陶某某赶到国家信访局,见杜某某正与刘某某吵闹。我劝杜等奥运会结束再来,可杜说磁州镇不给解决问题,他就在北京告状。并说现在天安门还没下班,且边说边朝东跑。我担心他到天安门闹事,给奥运会开幕造成不良影响,就继续劝说杜某某,杜不听反而横穿马路朝南跑,当跑到永定门西路通往南二环的连接桥时,杜某某说如我们再往前走他就跳河,说着爬上桥栏杆就要跳,我赶紧上前将他拽下。之后我劝杜某某上车跟我们回去,但他不肯,并高喊奥运会时不来上访,谁给解决问题,引来100多人围观。后经再三劝说,杜某某才与我们上车离开,整个过程大约持续半个钟头。并证,在拽杜某某下桥时,手和腿被擦伤。

证人朱某某、陶某某(磁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证实情节与黄某某所证一致。

2、证人刘某某(邯郸市信访局工作人员)证实,2008年8月5日下午5时许,我在国家信访局附近值班时,发现磁县杜某某前来上访,我便亮出工作证向他表明身份,并告诉他国家信访局已下班,让他明天再来。可杜某某不听反而边吵边骂,引来路人围观。期间,我趁机给磁县信访局黄*长打了电话,约20分钟黄*长带人赶到,我将人交给黄*长。并证,在国家信访局门外东边给杜某某做劝返工作约30分钟,有40-50人围观。

磁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在其信访问题相关部门已明确答复后,仍在奥运会开幕前三天到北京上访,意图通过敏感时期上访,制造影响,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在信访接待人员欲将其接回磁县解决问题时,其不听劝告,与信访接访人员大吵大闹,扬言到天安门信访,并以跳河相威胁,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杜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项、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杜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上访不构成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判决理由

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上诉提出,其不具有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动机,客观上不具备寻衅滋事的行为要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5日,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乘坐火车进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下午5时许,杜某某到达国家信访局时该单位已下班。邯郸市信访局驻京联络处工作人员刘某某对其劝返,被告人杜某某不听劝说,与刘某某发生争吵,磁县信访局局长黄某某等人闻讯赶到后对其进行了劝说,并让其和他们一起离开,等奥运会闭幕后再来上访。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不听劝阻,黄某某在拽拉杜某某的过程中手和腿被擦伤。经鉴定,黄某某的伤构成轻微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证人黄某某、朱某某、陶某某、刘某某的证言,原审被告人杜某某在侦查机关的供述,黄某某伤情鉴定及照片等证据在卷。

本院认为,2008年8月5日下午,杜某某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并与接访人员发生争执,不具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未造成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主、客观方面均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杜某某上诉提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意见,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二)项、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磁县人民法院(2010)磁刑初字第156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某某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一、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二、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
    2023-04-13
    78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浦刑初字第3151号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浦刑初字第3151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某,女,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8月19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同年9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辩护人莫某,系被告人何某之表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张江诉[2010]7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纪军、代理检察员席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某及辩护人莫某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因公诉机关的申请,本案延期审理一次。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18日1时20分许,被告人何某与聂某、何某(均另行处理)等人在本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三桥村6队三岔路口一排档处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及其男友被害人黄某发生争吵并互殴
    2023-06-11
    213人看过
  • 寻衅滋事如何定罪,如何判定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一、寻衅滋事会被判刑吗行为人寻衅滋事的,不一定会判刑。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比较轻的,只会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二、20年后打老师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治安案件20年后打老师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2023-03-14
    452人看过
  • 滋事寻衅罪的判决有多严厉?
    滋事寻衅罪的判刑如下:法律规定有规定行为之一,并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于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法律规定的情形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并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等。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以上行为的,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从犯,一般是依据犯罪的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多少年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情况如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2023-07-02
    416人看过
  • 寻衅滋事轻伤二级判决
    法律综合知识
    一、寻衅滋事轻伤二级判决涉及寻衅滋事及轻伤二级案件中的判刑问题如下:具有某种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破坏者,应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况严重者,可能将面临更重的惩罚:1、肆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2、实施追逐、阻挠、辱骂、恐吓他人物种,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3、强行占有、损毁或侵占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4、在公共场所进行无理取闹,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违法行为。对于那些纠集团伙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人,如果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他们将会受到人民法院的审判,接受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承担罚款的惩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犯有寻衅滋事罪,且致人轻伤二级属于加重情形,因此必须依法追究此类案件当事人触犯刑法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4-07
    46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吗?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追讨债务时,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关键在于追债者行为有没有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有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关于寻衅滋事罪案件的相关解释有没有符合追债者的行为,暴力追债还是挺容易构成寻衅滋事罪或其他罪名的。所以不管如何,追债还是要合法,选择正确的方法,这样才能合法地保护自身利益,不然是费力不讨好,反而危及自身。《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
    2023-02-28
    22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罚款判决如何?
    寻衅滋事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团伙寻衅滋事如何判团伙寻衅滋事的量刑标准为:如果存在团伙寻衅滋事行为,例如随意殴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并且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从而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形的,那么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
    2023-07-02
    18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刑事上诉状
    寻衅滋事罪上诉状上诉人:匡某某,男,汉族,1983年12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耒阳市,初中文化,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上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3】穗花法刑初字第24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提出上诉。请求事项: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3】穗花法刑初字第24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书的裁判逻辑明显不周延,更加不符合本案已经查明的法律事实,明显属于适用法律不当。《起诉书》在审查查明部分明确记载:“2012年6月4日0时许,被告人匡*升、龙*信、贺*文等人在被告人刘*军经营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村新联队附近的台球室打台球,期间,因琐事与石*移等人【均另案处理】发生争执,后同案人石*移纠集多人追打被告人匡*升、龙*信、贺*文等人。同日一时许,被告人罗*力纠集同案人黄*青【另案处理】及被告
    2023-06-01
    36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开庭后几天收到判决书,寻衅滋事罪几个月能到法院开庭受理
    寻衅滋事罪开庭后当庭判决的会在五日内收到判决书,定期判决的,判决之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寻衅滋事罪两个月能到法院开庭受理,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一、寻衅滋事罪开庭后几天收到判决书寻衅滋事罪开庭后当庭判决的,会在五日内收到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二、寻衅滋事罪几个月能到法院开庭受理寻衅滋事罪两个月能到法院开庭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罪,其开庭时间一般是适用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此就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的话,一个刑事案件开庭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分析。所以一般而言是在两个月之后来进行开庭的。三、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
    2022-08-05
    11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判决走普通程序吗?
    一、寻衅滋事罪判决走普通程序吗?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针对于寻衅滋事罪,一般来说,如果案件事实确定的话,是可以走简易审判程序。简易审判程序和普通的审判程序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涉及寻衅滋事罪证据确凿,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将会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
    2024-01-29
    14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
    2023-04-28
    267人看过
  • 寻衅滋事怎么判刑,法律怎么处罚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2024-04-08
    40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判决
    一、“随意”的理解“随意”的意思就是任意,不加任何控制地。由于寻衅滋事罪是从79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人们还是习惯于将两者相联系,尤其是对随意的理解,通常认为具有流氓化的内容。例如,有学者就曾指出:“主观上的流氓动机与客观上的无事生非,是本罪的基本特征,也是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键区别。”寻衅滋事罪作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一种,主要是因为此类行为通过侵害个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方式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安定,其危害性较一般单纯侵犯个体法益的行为更重。但是刑法规定该类行为构成犯罪并非是基于行为人的主观态度,而是着眼于行为的客观危害。在行为多样化的当下,认定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素不应以是否有流氓动机为前提。只要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恣意实施了一定程度危害个体法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二、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类型在具体
    2023-03-20
    388人看过
  • 一般寻衅滋事寻衅滋事应该判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盗窃罪谅解书在检察院作用大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盗窃罪是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谅解书有多大作用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具体是否采用,还要看行为人是否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3、被害人谅解的;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二、骚扰人犯法吗?如果骚扰的情节恶劣,那么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行为人有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是随意损坏、占用财务等严重情节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
    2023-03-25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计上访是否属寻衅滋事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7
      1、如果非法上访,聚众闹事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2、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
    • 寻衅滋事罪和信访是非正常上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5
      不是。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均属非正常上访。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
    • 《寻衅滋事罪》刑事赔偿情况的判决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6
      刑事谅解书是刑法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在现代刑事诉讼日渐发达的今天,刑事谅解书越来越受到重视。 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要判刑吗寻衅滋事罪,是根据寻衅滋事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如果是构成寻衅滋事罪,是要判刑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 寻衅滋事罪的判决是怎么个判决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6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只要符合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判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