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11:38:51 257 人看过

一、夫妻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1.考虑当事人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2.考虑财产的经济价值以及使用价值。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些财产是无法分割的,如果强加分割则会损害其经济价值或使用价值。这个时候,法院会采用价格补偿或者价金分割等方法来对财产进行分割。

3.考虑财产的来源。

4.考虑生活方便或便利。

5.合理分割及合理作价。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法院会秉持合理公平的态度,对财产进行合理作价,合理分割。不能用离谱超出个人意料的方式或价格对财产进行分割,争取得到双方的认同和信服。

三、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依据

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依据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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