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中,犯罪构成中主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8:21:57 444 人看过

贪污贿赂罪中,犯罪构成中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国有公司企业内部的一些人员,这样的一种人员,他主要是拥有一个很大的权力,所以有他人来对此进行一个行贿,并且他们占有这样的一种非法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是指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单位职能管辖,管理范围内从事公务的人员,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合法委托而从事公务的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原本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代表,如原本是工人、农民、演艺员、运动员、专职教师、专职科技人员、个体经商户等人大代表;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人民检察院的特邀检察员、监察部门的特邀监督员等。

在当代社会贪污受贿的这样一种行为,侵犯的我们国家的利益是一个职务的廉洁性,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我们是相信我们国家的政府以及工作人员的,但是如果他们贪污一些财产的话,无疑会让人们的这种信任度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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