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5月12日,尼-克·伦格斯离开成都前,仍念念不忘帮何-娇寻找亲生父母的事情,“我希望能早日听到好消息。”
作为省内高校首位获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外国学者,尼-克每年都到成都理工大学工作几个月。这次来四川,除了科研和教学,他还有一个特殊的任务——帮助好朋友索*顿夫妇12岁的养女何-娇(HeJiao)寻找在四川的亲生父母。
何-娇下个月就要满12岁了,目前随养父母住在荷兰南部城市蒂尔堡(Tilbrg),但她的出生地在四川南充。
尼-克和范*梅提供的信息显示,2004年6月10日,有人在南充人民南路滨江大道绿化带里发现了一名健康的女婴。市民报警后,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东南派出所民警出警,试图查找其亲生父母,未果。警方出具的资料信息显示,何-娇是一名叫刘-伟的市民在滨江大道绿化带发现的。女婴身上仅包了一件衣服,没有任何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据。派出所请来医生检查,女婴身长51厘米,体重2.6公斤,营养情况较差,但哭声特别洪亮。医生推断,女婴出生只有4天。派出所将她送入南充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抚养。
5月13日,南充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业务科长焦-静确认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
焦-静回忆说:“这个女娃娃送进来时,我还有印象,连名字都是我们取的,因为她长得乖,白白净净的,就取小名‘娇娇’,在嘉陵江边发现的,就取了个‘何’姓,后来报给派出所上户的名字就是‘何-娇’。”福利院以老人和较大的孩子为主,护理刚出生的小何-娇,护工们实在有心无力。养了十多天后,福利院把何-娇送到南充市一市民家寄养。
几经周折,民情热线记者找到了何-娇寄养过的这个家庭。
今年50岁的女主人弋*琼告诉记者,当时她丈夫在做护工,她没有工作,自己的孩子十多岁了,于是就在福利院报了名,表示愿意帮助养育婴儿。2004年6月,福利院将何-娇送来了,每个月还有几百元的生活费。
弋*琼回忆,何-娇小时候很安静,很少哭,但哭开了声音特别洪亮。小姑娘长得乖,抱出去经常被邻居逗,大家都喜欢她。一年多以后,何-娇被一对荷兰夫妇收养。
【女儿的心愿】
“当年他们肯定遭遇很大困难,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5月11日,民情热线记者拿到索*顿夫妇的独家授权书。随授权书一起寄来的,还有何-娇的几张照片、出生公证书、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照片中,**黑发,笑容甜美。和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索*顿先生是专业音乐人,擅长钢琴和指挥,夫人是蒂尔堡市一名中学音乐老师。夫妇俩没有生孩子,但先后从中国收养了两名女婴,此外还抚养了一名摩洛哥女孩。
也许是受养父母的影响,何-娇自小就很喜欢音乐。她曾在联合国的一部宣传片中献唱,为此她还曾被荷兰国家电视台专访过。
直到今天,何-娇的名字依然是HeJiao(中文的拼音),索*顿夫妇总是亲昵地喊她“Jiao”。索*顿先生说,他们从未隐瞒何-娇的身世。何-娇其实很早就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也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中国,但自小就生活在荷兰的她,已经是一个地道的荷兰女孩了。随着年龄增长,何-娇对自己身世越发好奇。大概在今年中国春节前后,何-娇突然告诉养父母,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当年他们肯定遭遇很大的困难,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们想帮她完成这个愿望。”索*顿先生说,很多被收养的孩子长大后,都会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等得越久,找到的可能性就越小,中国太大,发展、变化都很快。”
为了寻亲,何-娇开始学习中文,“若能找到亲生父母,我想回中国看看他们,还想用中文问一下,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法律解读】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患有精神病等不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既是为保障养子女的身体健康,也是收养人抚育养子女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身患传染病,不仅极易将疾病传染给养子女,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更不能履行抚育子女的义务。
4、年满30周岁。法律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上述规定,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生育时间的考虑。30周岁以下的人,生育子女的机会尚多,不必急于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是出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和保护被收养人的需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被收养人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如果另一方允许收养,势必对家庭关系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这是有悖于收养制度的宗旨的。此外,还对收养人作了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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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养子女证明怎么开收养人收养孩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6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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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是什么条件,收养孩子需要满足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6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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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怎么办?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啊?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