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典”相关的劳动关系的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21:11:56 244 人看过

一、“非典”病人、疑似“非典”病人、“非典”留院观察病人接受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期间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处理

《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非典”防治期间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一规定:“临床诊断“非典”病人、疑似“非典”病人者以及“非典”留院观察病人或接受医学观察者(以下分别简称:临床诊断病人,疑似病人,留院观察病人,接受医学观察者)在接受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期间,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二、“非典”病人、疑似“非典”病人、“非典”留院观察病人隔离期间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处理

《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非典”防治期间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临床诊断病人、疑似病人以及留院观察病人或接受医学观察者,在隔离期间按出勤处理,享受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非典”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凡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作为“非典”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后经医学观察排除为病人的,其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处理。”

三、“非典”时期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处理

2003年5月12日《劳动保障部紧急通知不得解雇转移或遣送农民工》中要求:“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要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工作;要尽力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对过于集中居住的,要尽快采取措施适当分散居住;不得集中遣散农民工,并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隔离并送医疗机构诊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农民工解雇、转移或遣送。”

四、受“非典”影响严重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工资问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非典型肺炎对本市部分行业影响的若干政策》第八条规定:“对受直接影响行业中实行工效挂钩工资的企业,不因“非典”造成效益下降而影响效益工资的计算。”

五、与“非典”有关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起诉期间问题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02年2月6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九:“如何理解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限可予顺延的&acte;正当理由&acte;?答:劳动争议发生后,一方要求工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解决劳动争议,或个人因患重大疾病影响行使权利的,可以作为未能及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acte;正当理由&acte;,但上述事由消失后,当事人仍应在60天内主张权利。”根据该解释,“其他正当理由”有三:①要求工会帮助解决争议;②要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解决争议;③患重大疾病影响权利解决。很明显“非典”病人完全属于第③种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调解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关于劳动与劳务的区分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二、关系的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特殊身份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当事人关系的性质不同,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事法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
    2023-07-08
    39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解除与考勤证明的相关性
    如果劳动者严重缺席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如果劳动者严重缺勤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考勤记录作为证据,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哪 些 情 况 下 用 人 单 位 可 单 方 面 解 约 ?根据素材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2023-09-24
    276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不同,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不同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不同有:1.产生基础不同,相邻关系是为了方便所有权的行为,地役权是依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供役和需役的协议所产生的;2.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设立的。二、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3.公平合理。相邻关系的
    2023-05-14
    336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企业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狭义的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是指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属于此类。具体包括: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
    2023-07-12
    310人看过
  • 企业与劳动者最应该处理好的关系是工伤与劳动关系吗
    一、如何处理好工伤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此外,如果与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可以不再续签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2023-03-20
    24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就是指传统的签合同、解决劳动纠纷等内容。劳动关系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是一个思想交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基础环节是信息传递与交流。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劳动关系双方(企业与员工)的行为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经营稳定运行。企业劳动关系主要指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普通员工和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所有者与全体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人组织的关系;工人组织与职工的关系。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2、协商解决争议原则;3、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4、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二、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1、规范化——合法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性(全体员工执行的统一,在同一时期内的统一);2、制度化——明确性(明确职责、权限、
    2023-04-28
    204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与工伤程度的相关规定
    一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几级怎么鉴定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进行调查核实;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且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2023-07-07
    290人看过
  • 非典型劳动关系有哪些
    童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雇佣关系,自行雇佣的家政服务、银行及保险的代办员、学校安排的实习大学生、没有取得就业许可的外国、台、港、澳人员、证券代理人、直销员等。一、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内容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2、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3、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等。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对象1、员工:员工,也称为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员工的范围有蓝领工人、医务工作者、办公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底层管理者,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2、工会:工会
    2023-02-07
    32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哪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争议
    一、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哪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争议劳动仲裁可以解决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争议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有: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
    2023-11-15
    262人看过
  • 合法劳动关系和非法劳动关系的界定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再次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即必须,可以看出合法劳动关系排除了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及建立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合法的法指《劳动法》。从立法上看,劳动关系的确立,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要件,用工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直接依据。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的必然要求。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处在确立时期,受社会环境、法律意识、用人单位、劳动者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制度呈现出繁杂的状万言书,司法实践大量存在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由此引发的事实劳动
    2023-04-11
    447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
    雇佣关系主要是指受雇佣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佣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1、受雇人是否为雇佣人所选任,并在从事雇佣活动时雇主的控制和监督,即双方是否形成了从属关系。2、当事人之间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关于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学说:1、并列关系,即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分别为民法和劳动法所调整。2、包容关系,即雇佣关系是一般关系,劳动关系是特殊的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3、重合关系,即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社会化的结果。在我国,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就是看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动用工权。“在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7
    349人看过
  •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关系吗
    小刘是一个体经营店老板,从事糖酒批发行业。前些天,一家餐饮企业与小刘达成了长期供货的意向,小刘想拓展业务,因此紧急招用了2名配送工。但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们才上一天班,那家餐饮企业却通知小刘,因情况有变,先暂时不需要配送,原订的合同取消。这下急坏了小刘,事没有成,多请的两个工人可是处处都是要钱的。随即小刘向2名工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名工人表示同意,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每月工资2000元的一半,向他们支付1000元的经济补偿,小刘不解,难道只上一天班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吗?法律人士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6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
    2023-06-01
    325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确认方式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
    2023-04-13
    269人看过
  • 员工关系与劳动关系
    员工关系是指劳资双方的关系,员工关系会对企业的发展潜力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关系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以及管理者对员工的基本看法。管理者既要把员工看作是需要通过资源投入才能够形成的一笔财富(即真正的人力资源),也可以将员工仅仅看成是实现最小化支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员工关系不仅仅是劳动关系按关系主体来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等。按关系发展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入职前、在职时、离职后入职前,员工对公司的期待关系。这就是很多公司建立“雇主品牌”的目标。希望更多的外部人员对公司有所期待,提升招聘吸引力。在职期间,员工在公司工作时产生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按关系的形成形式来分可以分为:官方和民间的。
    2023-06-26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委员会是指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机构。调解委员会通常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组织调解和协商过程,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解决争议。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协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 更多>

    #调解委员会
    相关咨询
    • 非典型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非标准劳动关系,从其主体特殊性分析,包括临时工、非全日工、自雇工、家庭工、轮班工、派遣工以及在我国还有学徒工等。从其内容的特殊性分析,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借用劳动关系等。
    • 非劳动关系合同中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31
      联系: 1、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资双方之间不一定存在劳动关系。 2、建立劳动关系的,劳资双方不一定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区别: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而劳动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之一。
    • 国际劳动合同订立与国际劳动关系的处理相同的关系与区别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4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立法文件,一向采取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两种形式。一般来说,对同一问题要同时通过一个公约和一个建议书,公约包括关于这一问题的基本的和主要的规定。建议书则包括关于这一问题的具体和补充的规定,两者有所分工又相互配合。两者相同之处为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文件,其制定程序也大体相同。但两者有所分工又相互配合,两者相同之处为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
    • 劳动关系的确立与劳动仲裁密切相关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06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证据: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如您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纠纷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劳务合同中如何约定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没有约定辞退赔偿责任的就无需承担,也可以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但是您和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不代表您与公司实际存在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如果实际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即便是签订了劳务合同,双方还是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履行。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希望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