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吉林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
吉林省环保厅近日制定《吉林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管质量,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方案》确定了网格划分工作以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构建覆盖全省、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
《方案》明确了吉林省环境监管网格由各地级市环境监管网格构成。市(州)环境监管网格由各所辖县(市)环境监管网格和市城区环境监管网格构成。县(市)和市城区环境监管网格由所辖乡镇、街道等基本单元构成。环境监管网格对省、市、县行政区域实行全覆盖。
同时,《方案》还对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和监管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预计今年8月底前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的备案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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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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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犯罪怎么量刑法律保护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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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认定是怎么样的,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8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机关的各项监督管理活动,主观上确实出现了故意而为之的管理失职的行为且确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环境监管失职将会导致我国的环境保护的工作执行问题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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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人员严重失职致使两人重伤的,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所以,上述行为,不成立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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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量刑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环境监管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环境是人类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是一切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环境保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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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环境监管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环境监管失职罪要求行为人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后果出现,那么何为严重后果,或者说需有怎样的后果检察机关才会以环境监管失职罪进行立案呢。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