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依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但是不以此为限其他情形若可认定情节严重也导致丧失继承权。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一、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作为遗产或者说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如受遗赠人先与遗赠人死亡,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需重新申请;
4.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5、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6、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比如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理,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7.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死者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受赠人自赠与合同生效时起,即享有相应权利,因此,这部分财产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租、借他人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或出借人,死者生前只有使用权,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应当交还给出租人或出借人,而不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8.商业保险金的继承:财产保险可以继承;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9.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本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而案例中给家属的死亡抚恤金是不可以继承的;
10.死亡赔偿金:用于安抚死者家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11.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但在有数个继承人,且继承人均愿意持有股权,而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能否成为股东,对此法律未明确规定;
12.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代位继承不能在哪些情况下继承遗产
24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侄子可以继承财产
311人看过
-
没有赡养的情况下能不能继承父母所有的财产
50人看过
-
遗产继承分配不均等的情况有哪些
40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有财产继承权?
294人看过
-
2024哪些财产不能继承
129人看过
受遗赠权是指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享有的接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遗赠的财产的权利。简单点说,是受遗赠人接受死者生前所作出的无偿让与财产的权利。此种权利于遗赠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长辈房产财产继承哪些情况要继承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4长辈财产有继承权的有遗嘱继承人以及法定继承人,其中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包括其他晚辈在内。但是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财产继承遗嘱情况规定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3一、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4、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年月取得了位于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
-
涉外继承的房产有哪些情况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3涉外房屋继承,是指有的房屋继承,要涉及到外国人,或者涉及遗产在国外,这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屋继承,叫涉外房屋继承。涉外继承一般有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2)继承人是外国人,或者继承人中有外国人;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都是中国公民,但被继承人在中国死亡时,有遗产留在国外;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如被继承人侨居国外,死亡时在中国境内有遗产。
-
继子女有遗产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8继子女一般是有遗产继承权的,但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继承问题哪些情况下能继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4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