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64条对代理人有怎样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4:13:24 322 人看过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抽象原则旨在从第三人利益出发使代理权不依赖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的框架内,即使其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不允许他这样做,其法律行为效果仍然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如此充分保护了第三人,但亦需兼顾被代理人的利益,即当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则不值得保护。因此,法律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本条主要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代理人单方面滥用代理权

根据相对人是否善意,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相对人恶意:明知或应知代理人滥用代理权于此情形,相对人并不值得保护,且代理人构成无权代理,故代理行为效果不当然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并无损害,自不发生第1款所称的代理人责任。

(2)相对人善意:不知也不应知代理人滥用代理权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代理行为的效果仍赢归属于被代理人,此时被代理人可向滥用代理权的代理人主张赔偿责任。

关于代理人的责任,根据抽象原则要求,授权行为与基础关系并非同时存在。如果存在基础关系,而代理人未按照基础关系要求履行代理义务,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自不待言;然如果没有基础关系,而只有单独的代理权授予行为,那么代理人则不存在履行代理义务问题,而只享有代理权,此时只意味着其不必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意味着其不必承担侵权责任,一旦滥用代理权导致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时根据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是否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又可细分成如下两种情形:

1.存在基础法律关系代理人赢根据基础法律关系要求,向代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2.不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因不存在基础法律关系,而只能根据侵权或者法定代理义务的违反,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第1款所称的“民事责任”包括两种类型:第一是违约责任,即在委托代理的情形中,代理人应按照委托合同要求,向被代理人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自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二是侵权责任,在法定代理以及没有基础关系的授权代理中,代理人未按照法定代理之要求或者滥用代理权,导致被代理人利益受损,此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滥用代理权

关于第2款,规定了滥用代理权的另一种常见情形,即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在这种情况下,规范的重点应在于代理行为的效力,然后才可能以此为基础确定“责任”性质及其承担方式。

1、恶意串通项下代理行为的效力,学界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该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由于相对人恶意串通相比于其单纯恶意,更为法律所不容,让其无效,似无不妥。但从实际效果看,可能会于被代理人不利:

(1)增加被代理人的举证负担,若要证明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并不简单;

(2)客观上是否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唯有被代理人才能作出更为准确的判断,只要主观有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意图的,一律认定无效,过于僵硬,不如按照相对人单纯恶意处理,其享有最终的决定权——追认或拒绝追认,如此更有利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2、至于连带责任,只有当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构成以违反善良风俗方式的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时,才有适用余地。本条于此不过是一个不完全规范,具体适用还需要结合侵权编的相关规定。所谓滥用是指,针对被代理人而言,代理人突破内部基础关系的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民法典无因管理第980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第980条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条【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起诉状简单通用版范本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诉讼请求:要求被告xx支付无因管理费用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4-27
    66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第1125条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怎样认定
    一、民法典第1125条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怎样认定1、继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六条二、何种原因会导致继承权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其中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并且还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抚养义务而拒不
    2024-03-28
    126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释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如妻子的朋友赠送一笔钱资助孩子上学,而丈夫有酗酒恶习,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就有可能利用它买酒,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时确定这笔现金只赠送给妻子,属于妻子个人所有,丈夫就无权将其用来酗酒了。二、其他只属于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
    2023-04-13
    491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第500条规定
    缔约过失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500条主要是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该遵循诚信原则,保持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若是出现以下情形:第一是主观存在恶意;第二是签订时隐瞒重要事实或欺骗或是其他违背诚信的行为,都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通过上述规定可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唯有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法律交往,且基于无行为能力人保护之计,法定代理人不得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
    2023-07-21
    127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规定第215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15条有关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不动产物权合同发生变动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其中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有关不动产物权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1、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
    2023-07-01
    343人看过
  • 民法典第94条规定代书遗嘱可以是继承人吗
    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的不可以是继承人。代书遗嘱的是见证人中的其中一个;而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典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是法人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只有自然人才可以设立遗嘱,因此遗嘱被继承人不能是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2023-08-03
    148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关于人格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力,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但是法人是没有生命的主体,故而人的权利与法人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两者具体拥有什么权利,是由《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所规定的。一、《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关于人格权的规定第一百一十条【具体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二、什么是人格权的概念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当然取得(出现即存在)(一)一般人格权1、概念一般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常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1)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不受侵犯和自主行为的权利。(2)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
    2023-05-22
    82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中的第224条规定
    民法典224条规定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分为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设立及变更以登记为准。动产物权设立及转让以“交付”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指的以合法有效意思表示的行为的结果。如果不是合法交付,那么即使取得的动产物权也没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的第1042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内容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我国遵循婚姻自由,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1
    310人看过
  • 民法典第33条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都是在社会上常见的弱势群体,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利益,我国制定了不少保护性的法律规范。最新颁发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也有保护这些人利益的规定,关于监护人资格的规定,是由《民法典》第33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该法规呢?一、《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二、《民法典》确定的原则是什么?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
    2023-04-13
    188人看过
  • 债务人代位权是民法典第几条
    一、债务人代位权是民法典第几条债务人代位权是《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这种直接行使的方式便于操作、减少诉讼,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债权人的代位权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系代位行使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对于债务人及第三人影响不大,故此法律对其行使方式加以限制。2.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为了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而任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行使过程中争议的产生,保证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能在各债权人
    2023-06-19
    17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相关条文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相关条文是:1、利害相关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典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
    2023-08-14
    331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第535条规定第1款有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535条规定第1款内容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4-22
    199人看过
  • 民法典法定代理人的权利
    一、民法典法定代理人的权利由于法定代理是以亲权或监护权为基础的,因而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非常广泛。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他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负有的诉讼义务,他应当代为履行,法定代理人所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的效力。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被代理人居于同等的诉讼地位,其代理权不受限制,他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一切诉讼行为,既有权处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有权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如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达成调解协议等等。尽管如此,法定代理人毕竟不是当事人,他不是实体权利的直接享有者和实体义务的直接承担者。因而,法定代理人所为诉讼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的当事人承受。当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进行中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权而又没有其他法定代理人继续代为诉讼时,诉讼程序应当中止。二、法定代理产生的原因法定代理中,代理人的
    2023-06-27
    397人看过
  • 民法典的复代理有什么规定,复代理的特征
    一、民法典的复代理有什么规定民法典规定,复代理是指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二、复代理的特征(1)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选任产生的,不是由被代理人委托产生的。(2)复代理既可以是全部代理行为的转委托,也可以是部分代理行为的转委托。(3)就是说,代理人既可以将其全部代理权限委托复代理人行使,也可以将部分代理权限委托复代理人行使。但不管怎样,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不能超过代理人
    2024-01-20
    22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新民法典第164条法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所规定的内容,是为了约束和规范代理人的行为,是使其认真完成职责内的事,不滥用职权的一项制度保障。代理人不能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利,使滥用代理权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 民法典规定专利代理人的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9
      只有具备专利代理人的条件,才可以去考取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证,具体的条件如下: 1、年龄要达到法律规定的18周岁以上,身体的状况要达到健康程度,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己独立完成每一件事; 2、获得大专以上的毕业文凭,专业属于理科类的专业,文科类专业即使你再优秀也不能申请,在外语上至少要熟练一门,而不是简单的了解那种; 3、对于专利法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要比较了解,达到熟练应用的标准; 4、曾经有从事过法律
    •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3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民法典规定代理人超越代理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0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可以告知被代理人要求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知道后未做支持或者反对的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十八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民法典规定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怎样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7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按照下述原则来办理: 1、合同所使用的词句; 2、合同的有关条款; 3、合同的目的; 4、交易习惯; 5、诚实信用原则。用以上原则来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