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不是户主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21:01:24 221 人看过

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而所有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一、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拆迁双方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协议并非一定有效,在一下七种情况下可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的,其所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被确认为无效。

(2)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5)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

(6)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7)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相互勾结,有意规避有关法律的规定,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拆迁协议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非户主签署的土地流转协议是否有效
    这个疑问是毫无根据的。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土地流转合同需经过户主的庄重签名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请您务必在签约之后尽快前往乡镇人民政府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注册备案,没有完成这一步骤的合约同样无法产生法律效应。在此过程中,若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必须获得全体户成员的一致认同,并以户主或户成员代表的身份来签署这份协议。若是违背了这样的程序要求,那么这份流转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2024-08-15
    17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后结婚的有没有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后结婚的有没有补偿拆迁补偿与是否结婚无关,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征地补偿协议范本甲方:乙方: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民法典》和《土地
    2022-01-07
    36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偿协议应该跟谁签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应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征收土地公告不规范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收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收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
    2023-04-27
    320人看过
  • 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吗
    一、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吗无效,征地要确保农民知情并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有关规定,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征地涉及征地报批前期工作和批后实施工作。在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征收土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公告、登记等征地批后实施工作。被征地农民有异议时要听证当被征地农民提出异议时,要组织听证。依据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征地不仅要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更要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群众有异议、申请听证的,市县国
    2023-06-08
    210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的主体是谁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即房屋征收部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以下几方面构成: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
    2023-06-21
    222人看过
  • 合同补偿未签定补偿协议可否强制征收土地?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收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补偿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一)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二)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四)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
    2023-08-07
    158人看过
  •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就强征土地,合法吗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强征土地是违法的,土地征收是要先补偿后征收的,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补偿问题后,先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要求补偿后才能征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
    2023-12-19
    485人看过
  • 农民征地补偿协议需要签署吗?政府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一、农民征地补偿协议需要签署吗?农民征地补偿协议需要签署的。征收土地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征收部门要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经济补偿。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协商一致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协议因为不属于财产,所以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但征收补偿款是有资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二、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
    2023-11-28
    462人看过
  • 土地征收协议书几年有效
    如果协议约定有有效期限,以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这个协议就是长期有效土地征收协议书。作为具体实施征地拆迁的效力,在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后,效力结束。假如对补偿不满或是其他因素你要和政府打官司,协议将永远具有相关约束力和证据作用。一、施工协议与施工合同的区别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3、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
    2023-03-28
    151人看过
  • 村委会能征收土地吗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吗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部门,不能行使行政权力,没有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除非村委会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授权。一、村委会有权承包村民土地吗?村委会是没有权征用土地的,所以村委会征用村民承包的土地是不合法的。村委会应该与村民协商,将土地出租给村委会,而不是征用。无论是土地管理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没有规定村委会有征收、征用土地的权利,所以村委会征用村民承包的土地是不合法的,村民可以拒绝村委会征用土地。二、村委会是否有权下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村委会如果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所有村民的授权,是有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会经过调查、风险评估和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等各项程序来确定下来。三、征地补偿款该如何向村民发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
    2023-02-24
    399人看过
  • 征收方拿着很多年前的征地批文签订补偿协议有效吗
    一、征收方拿着很多年前的征地批文签订补偿协议有效吗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完善农业地专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使用权的审批通知有效期为两年。如若在获得审批后两年内未能实际执行征地行动,那么在两年期限结束之后,如需再次启动征地程序,则必须重新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何先生所在地区的拆迁方却以七年前的高速公路征地项目为由,试图对其土地进行征收。此次征收活动的合法性便成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由于补偿方案过于陈旧,难以确保被征收者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受到影响,这也使得此次征收活动的合理性受到了质疑。《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2024-07-29
    116人看过
  • 拆迁协议不是户主签字,是户主的老公有效吗
    一、拆迁协议不是户主签字,是户主的老公有效吗无效的。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人有,而所有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是有效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二、拆迁协议已经签但不是户主签的反悔可以吗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
    2024-04-11
    99人看过
  • 未在土地征收协议上签字的人还能被征收土地吗?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本人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本人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1、征收土地的程序有: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
    2023-07-07
    430人看过
  • 土地被征用时,补偿协议应该与谁签订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由征收部门与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天,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意见和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产权证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落实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补偿
    2023-05-31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土地流转协议不是户主本人签字有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须经户主签字才有效。签订流转合同后,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不登记的合同也无效。如果要进行土地流转,必须户成员同意,并由户主或者户成员代表签字,否则,该流转合同无效。
    • 户主的土地流转协议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9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须经户主签字才有效。签订流转合同后,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不登记的合同也无效。如果要进行土地流转,必须户成员同意,并由户主或者户成员代表签字,否则,该流转合同无效。
    • 签房屋补偿协议和土地征收协议是一回事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1
      视情况而定,一般是先签合同。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但是因补偿标准争议未签合同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 土地流转协议没有户主的该签协议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0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须经户主签字才有效。签订流转合同后,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不登记的合同也无效。如果要进行土地流转,必须户成员同意,并由户主或者户成员代表签字,否则,该流转合同无效。
    • 的土地互换签了协议征地还有补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物权法》有如下规定: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