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是否需要支付生活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34:50 469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

3、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二)中止履行劳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但劳动合同应该暂停履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也可以暂停缴纳社会保险费,中止事项结束后,继续履行。

一、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第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项其实是一个兜底条款。

二、合同履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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