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前清后增,不仅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和良性发展,而且影响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再投入。深入分析不良贷款成因,既有国家宏观调控、行政干预、市场风险、贷户经营亏损、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案件执行难等客观因素,但更主要是内部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是观念陈旧,经营落后。部分单位风险管理意识和合规意识淡薄,重贷轻管、重放轻收,重规模、轻质量,重增量、轻存量,决策行为不规范,片面追求资产负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而不计风险成本,最后造成不良贷款的大量累积。
二是执行不严,清收不力。信贷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感情代替原则,人情大于制度的现象,制度执行力较差,对欠贷户有关情况掌握不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清收决心不坚定、力度不够。
三是工作调动,管理悬空。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也不理旧账凸现信用社清收责任意识差,而其背后则是责任不明确。目前,仍有绝大多数信用社存在因新老交接和责任过渡等信贷管理制度层面上的执行不到位,贷款责任交接流于形式,造成贷款调离人员管不了,接收人员不接管,以致管理出现空档,导致部分贷款形成逾期甚至丧失诉讼时效。
四是处理不严,追究乏力。有的联社领导班子履职不尽责,老好人思想严重,责任追究往往不到位,追下不追上、签字的不负责,负责的不签字等现象普遍存在,违规问题屡查屡犯。还有的自身不干净,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或者怕打击报复,对违法放贷行为不愿也不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以能捂则捂、能盖则盖,导致问题越积越深,最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酿成案件。
工作对策:
在不良资产清收上实现重大突破是农信社坚持稳步发展的关键。因此,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三降、两防、一做实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工作,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开创清收工作新局面,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
1、集中清理全面开战。农信社多数不良贷款形成时间长,情况复杂,清收难度大。因此,要从调查摸底着手,对不良贷款进行全面清理,逐笔核查、逐户核对,掌握贷户信息,拉清单、建台账,分清结构,找出成因,变盲人摸象为对症下药,为有效清收奠定基础。要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全员皆兵,向不良贷款开战活动,综合运用专业清收、依法清收、打包清收、奖励清收、能人清收和问责清收等措施,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形成高压态势,打一场人民战争,全方位对不良贷款进行围剿。
2、深入排查严惩违规。要坚持从严治社方针,本着清收贷款、落实责任、寻找线索、严厉打击的指导思想,以检查信贷制度执行、落实责任追究为切入点,以揭露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和查找案件线索为突破口,积极利用审计手段,对不良贷款进行内查外核,由表及里,追根溯源,再现真实面目,揭开不良贷款的盖子,把隐藏的大量违规违法问题彻底暴露出来,对情节严重的决不姑息,主动清收的,免于问责。特别对丧失诉讼时效、发放顶冒名贷款、资料虚假、以贷收息等性质恶劣、严重违规违纪的,要严格落实一责四问制,从重、从严、从快追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内部着手强力清收。针对贷款清收灯下黑,贷款责任人额小看额大、官小看官大、一级攀一级、长期无进展的实际,要从落实责任入手,从领导干部入手,运用承诺清收、调度清收和扣发工资清收的办法,全面追偿内部人承贷、担保和责任贷款。清收不力的,要按照三个不放过的要求,完善措施、纠改问题,并采取停薪、停岗、除名、移交等强硬手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解决责任贷款无人清收、无人担责、无人追究等问题,加快推进清理清收工作。通过清查一批、除名一批、移交一批,进一步纯洁队伍、挽回损失,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4、借助外力联合攻坚。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纪部门的合作,对行政公职人员欠款,配合纪委开展专项清收活动;对涉嫌诈骗、内外勾结发放顶冒名贷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联手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对陈案、未执结案件,协调法院进行集中清理清收;对以贷谋私等渎职行为和未及时保全债权的失职行为,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切实提高清收成效,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5、落实交接保持连续。责任不明确是不良贷款形成的实质问题。《贷款通则》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贷款管理人员在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应当对其在任职期间和权限内所发放的贷款风险情况进行审计。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能贯彻执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明确可行的贷款交接制度,致使接收人既担心其原责任贷款无人替其清收,又不愿承担所接贷款的管理、清收责任。因此,必须研究制定贷款交接制度。信贷人员调动时,由业务、审计部门对其承诺贷款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交接双方责任。凡经内查外核没有问题的贷款,接任客户经理必须无条件接收,承担全部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时免除前期贷款责任,使追责与人员调动、调配同步,保持贷款管理的连续性。经审核确认其所放贷款系三违或形成风险损失的,原责任人的责任不免除,继续履行管理清收职责,必要时返岗清收。对原信用代办员、调离、内退、退休等人员发放和介绍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包片客户经理要切实负起责来,认真落实债权,强化清收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
浅析物业管理投诉问题
27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浅析
219人看过
-
“理赔难”问题对策浅析
421人看过
-
浅析公司注册资本管理中的股东借款问题
455人看过
-
浅析“执行难”问题
395人看过
-
浅析离婚财产中贷款房产分割问题
311人看过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条件按时足额地偿还银行贷款,而未到期的贷款为关注类贷款。 对于不良贷款,银行通常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追偿,如诉诸法律等。如果贷款仍无法追偿,银行可能会对不良贷款进行核销处理,并可能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需要... 更多>
-
-
浅析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一、安全问题是实施电子商务的关键 传统的交易是面对面的,比较容易保证建立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和交易过程的安全性。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行为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因而缺乏传统交易中的信任感和安全感。美国密执安大学一个调查机构通过对23000名因特网用户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人由于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而不愿进行网上购物。任何个人、企业或商业机构以及银行都不会通过一个不安全的网络进行商务交易
-
浅析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8浅析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是: 1.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浅析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15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股权归夫妻共有的情形日趋普遍,离婚案件涉及以夫妻一方名义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问题已成为司法实践中无法回避的事实。由于夫妻共同股权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特殊性,加之当前法律尚缺相应的规范,可供借鉴的判例也不多见,故该股权的分割问题已成为当前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颇为棘手的问题。 一、夫妻共同股权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
-
浅析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1-01-22案例简介:被继承人胡某于一九九二年在本市死亡,在丈夫童某名下有在本市的住宅一套,该房产系童某和胡某的夫妻共有产。胡某生前无遗嘱。胡某与童某生有二子一女。胡某的父亲先于其本人死亡,其母亲于一九九六年后于其本人死亡。胡某有一个姐姐、二个弟弟,其姐姐已于一九八0年死亡,其姐姐有配偶子女。现胡某的一个儿子申请继承上述房产中属于胡某的部份。 案情简析:胡某生前无遗嘱,该案按法定继承办理。胡某死亡时其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