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否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是否还在原住所地。如果对方已经离开原住所地,而原告还在原住所地,那么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经离开原住所地,知道对方在哪个城市但是不清楚具体地址,可以委托律师去查一下对方的居住、暂住信息,看看是否对方有办理过居住证、暂住证,可以通过这些来确定对方是否已经形成了经常居住地,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第三,完全不清楚对方在哪住,原告可以在对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如果不知道户籍地的,可以委托律师去派出所查询。
没有对方身份证怎么起诉离婚
没有对方身份证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身份证。拿着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即可。民事纠纷起诉时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提供被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原告写起诉状,并携带个人身份证、起诉状、结婚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
2、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缴纳诉讼费用。
3、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身份关系解除;
2、夫妻间扶养义务终止;
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4、双方再婚自由。
离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共有财产的分割与清算;
2、离婚经济补偿;
3、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4、离婚经济帮助;
5、离婚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法定情形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6、法院不判决离婚,双方分居又满1年的,再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不知道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怎么起诉离婚
96人看过
-
不知道对方地址怎么起诉离婚
423人看过
-
离婚起诉是不是要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78人看过
-
起诉离婚是不是要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185人看过
-
离婚怎么起诉一方户口所在地
325人看过
-
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地址怎么办
187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离婚后,对方出国旅游不知道户口所在地怎么起诉离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
-
想要知道对于起诉离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结婚注册地即户口所在地,或者对方常住地(一年以上),这几个地方都是可以的。但实践之中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法院都会推荐你去对方目前的居住地法院起诉,即使在住所地起诉,法院也会移送到住所地。但在住所地,有的法院需要临时居住证。
-
起诉离婚需要在对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需在对方住所地起诉。 【诉讼离婚程序简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
-
对方不在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9协商不成,您只能起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在哪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起诉离婚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对方常驻地区法院提出,找不到对方,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送,然后对方如果还不能到庭,只能按照缺席审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