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诉讼追债中的法定证据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5 07:58:09 56 人看过

一、如何理解诉讼追债中的法定证据要求

诉讼追债需要的证据有: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追债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追债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追债诉讼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诉讼追债需要的证据有哪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诉讼追债需要的证据有哪法律的规定是什么诉讼追债需要的证据有提供借条、欠条、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对被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二、债务纠纷归哪个法院管辖债务纠纷可以到合同约定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还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2023-09-17
    64人看过
  • 追诉时效中的法定最高刑如何理解
    一、追诉时效中的法定最高刑如何理解关于刑法追诉时效中法定最高刑的相关法律裁定指出:1.所谓法定最高刑,系指依我国现行刑法规范所明确规定的、针对各类具体犯罪行为进行量刑时所应遵循的轻重比例关系所对应的最高刑期。在此意义上说,法定最高刑即为量刑幅度的最高界限。2.就我国现行刑法体系而言,所设定的所有法定刑罚之中,最高刑罚乃为主刑中的死刑。《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追诉时效中断的规定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
    2024-03-25
    36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追赃的规定应该如何理解?
    在我国刑事案件中,犯罪人实施的违法行为造成后果不仅是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失,还可能侵害了受害人的经济财产,在案件的侦破和审理过程中,我国法律规定,应当追缴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赃物并退还给受害人,那么,刑事诉讼法追赃的规定如何理解呢?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对刑事追赃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并将其返还被害人或予以没收。一、追赃制度的特点1、利益恢复性。利益恢复性与权利救济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刑事追赃制度的基本属性。任何人包括被害人均不能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对一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任何利益包括衍生利益,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以尽量恢复到利益被侵害前的状态,所以,刑事追赃主要是利益恢复,不具有惩罚性。2、民事责任刑事化。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行为的本质是民事侵权行为,法律将其中部分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之后
    2023-06-03
    37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如何理解
    刑事诉讼证据有三性,警察通常会通过刑事诉讼证据来抓犯罪的凶手。一般来说,警察受到罪犯的迷惑,往往一时间找不到抓凶手的线索。然后他们就会利用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来找到线索,从而抓住凶手,那么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什么呢?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什么呢(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对证据合法性要求包括: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的证据,法律不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2、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法定人员收集证据的程序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些程序性规定涉及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步骤和途径。有的是从积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91条至95条规定了关于收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具体方法、步骤;有的则是从消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
    2023-06-03
    157人看过
  • 诉讼中证据要求及欠条的作用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有欠条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女方犯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需要提交以下证件:1被害人和嫌疑人领取的结婚证或者嫌疑人和他人领取的结婚证或者嫌疑人和他人存在事实婚姻(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2、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
    2023-07-24
    34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赔偿纠纷的证据整理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要收集的证据: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等。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
    2023-07-11
    297人看过
  • 追债诉讼必须要有哪些证据
    诉讼追债所需的证据如下: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款合同等,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实际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证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和价格;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的证据,以及债务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5、要求追回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民事诉讼证据有什么性质?(一)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
    2023-07-03
    424人看过
  • 刑诉中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一、刑诉中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对证据合法性要求包括:(一)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的证据,法律不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二)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法定人员收集证据的程序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些程序性规定涉及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步骤和途径。有的是从积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91条至95条规定了关于收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具体方法、步骤;有的则是从消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三)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种类为了从形式上保障证据内容具有客观性,我国法律对证据的种类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刑事证据包括以下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
    2023-06-06
    256人看过
  •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出示证据,有哪些法律要求?
    原告在提供证据时就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进行收集。对于提供的证据要求有:(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法律要求:1、一般应提供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或节录本;2.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3.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4.当事人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物证的法律要求:1、应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2.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法律要求: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
    2023-06-28
    169人看过
  •  诉讼中原告方:证据要求清单
    在处理员工婚外情问题时,单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确保双方冷静、拍照证据等。但需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另外,单位有时也会处理员工的生活方式问题,可采取相应措施。在婚外情曝光时,需要确保双方都能尽快地冷静下来,并尽量在紧张的氛围下尽量保持理智。捉奸在床,这类证据很难收集,可以通过拍照获得,但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单位调查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员工的生活方式问题,还会有一些处理材料。捉奸在床,如何收集证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零一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义务。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违背了这一义务,另一方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离婚或者损害赔偿。因此,如果发现夫妻中的一方有通奸行为,另一方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在收集证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客观存在,二是能
    2023-11-13
    88人看过
  • 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的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未进行清算,公司对外债务应由谁来承担偿还责任?可以判决由股东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吗?依据何在?这样处理是否符合公司有限责任的原则?过去审判工作中的一贯作法会认为承担债务的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其公司主体即不复存在,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因主体资格的消失而消灭,对已经受理的此类债务纠纷一般的处理结果是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终结诉讼,尚未受理的,不予受理。上述作法有一定道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就丧失了以合法存在的民事主体身份从事清算范围以外民事活动的权利,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大量以执照被吊销为手段逃避债务的现象引起了各界的重视,人们开始思考如何对债权人的利益进行法律救济,重新审视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债务负担问题。一、吊销营业执照的性质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几种形式包括: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2023-06-05
    478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证据是什么?离婚诉讼中如何提供证据?
    离婚的证据有几种:1。证明诉讼当事人(原告和被告)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与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2。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证明。被告人的下落证明,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如果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和证人。2。吸毒、赌博的,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构成刑事犯罪的,提交有关处罚决定书或者判决书。3。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出生证、居住证、居委会、村委会和公安机关的照片或者证明。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原因造成离婚的,无罪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获得法庭支持的前提是你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明,应当提供工资或者其他合法收入证明,或者生活状况证明。2。如果涉及10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应提交儿童愿意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的相关
    2023-05-31
    419人看过
  •  如何收集追讨欠款的诉讼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应包括借据、欠条等书面凭证,以及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2、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等书面凭证。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追讨欠款要哪些证据?别错过这些关键点追讨欠款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借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应尽可能完整、真实且与欠款事实相关联。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收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可能影响证据的效力。在收集证据时,应尽可能详细记录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和证明
    2023-11-09
    373人看过
  • 公司追讨债务诉讼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一、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主要有哪些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
    2023-03-10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追讨债务诉讼如何举证,哪些是主要证据追讨债务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追讨债务诉讼如何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
    • 如何申请诉讼债务追讨索赔的证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当事人要通过诉讼追讨欠债的,可以直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中需要的证据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凭证,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证据等。
    • 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证据的质证如何处理,法院对证据质证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扶养、收养纠纷案件的依据。所谓质证是指在法庭上当事人就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辨认和质对,以确定其证明力的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证据规定》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
    • 诉讼追债需要的证据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 如何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8-04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请求(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书面材料,如通知,律师函,对方作出同意给付、分期给付的承诺,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后三方尽量有其他辅助证据)。现实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很多,除了上述提到的情况外,还有债务人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