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销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1:42:58 165 人看过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如下:

第一种:法定抵销。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4、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二种:约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法律依据

一、抵销权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抗辩权

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而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种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法定抵消条件

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

(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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