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介入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探讨这一法律规定的理论意义,总结实践经验,是必要的。
众所周知,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表现。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基本的人权,在我国的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宪法原则加以具体化。某个公民一旦被侦查机关指控、或采取强制措施,他首先应该在法律程序上行使法律赋予和保障的防御性和救济性的权利,以免自由、财产、生命权遭受不当侵犯。其中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行使其基本诉讼权利的一个最有效、最普遍的手段。
新刑诉法第九十六条对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时间、工作范围、享有的权利及对权利的限制作了规定。那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呢?这是必须弄清楚的。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才能正确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新刑诉法第一编第四章辩护与代理中没有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规定。根据刑诉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的规定,有的同志据此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既不是辩护人,也不是诉讼代理人,而是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
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当今中国三道工序式的刑事诉讼程序结构模式中,侦查阶段事实上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居于关键的基础性的地位。律师既然介入了诉讼,理应有其独特的诉讼地位。无地位则无权利。律师介入诉讼,除了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和其自己就是诉讼当事人外,广义地说,都是接受当事人的聘请,但是不能笼统地称之为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同理,律师介入诉讼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其进行诉讼活动,广义地说,都是诉讼代理人,但是由于刑诉法已经明确诉讼代理人是专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而辩护人是专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人。因而,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要么是辩护人,要么是诉讼代理人。
笔者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应当属于辩护人。
首先,这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决定的。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是一对矛盾。有控诉,就有辩护。它们互为条件,相互依存。作为控诉方的是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被害人(包括其诉讼代理人);作为辩护方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聘请的律师——辩护人。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聘请参与诉讼,其履行的只能是辩护的职能,而不可能是控诉的职能。无论是刑诉法第九十六条,还是第三十五条都没有理由推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履行的是控诉的职能。结论只能是一个,即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无论在哪一阶段都只能是辩护职能。
其次,从刑诉法的规定看,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很显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绝不是因为要得到法律咨询也不是因为要申请取保候审,而是因为要申诉、控告,要说明自己无罪、罪轻,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的不是辩护职能又是什么呢?
再次,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辩护职能是明确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新刑诉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根据这一规定,在起诉前是犯罪嫌疑人,起诉后才是被告人。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具有了法律基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拥有了被推定无罪的权利。在法庭审判中提出证据,证实指控的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公诉人。律师没有义务,也没有理由充当指控犯罪的角色。
一个弱小的孤立的个人受到一个有力的庞大的国家机器的刑事指控的时候,这个受到指控的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包括侦查阶段,都应该有权自行或通过其选择的律师进行辩护。这是国家对公民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也是刑事审判公正的一项基本要素。新刑诉法没有对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作出规定,仅仅规定了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应该实事求是地承认,尽管这一规定较修改前的刑诉法是进了一步,但仍是很不够的。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完全的保障。新刑诉法对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并没有规定是担任辩护人,也就是说把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排除在辩护人之外。在侦查阶段,被聘请的律师在法律地位上应该属于辩护人,然而又享受不到辩护人应有的诉讼权利,这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个缺憾。
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新刑诉法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又作了一些限制: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由于新刑诉法对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是不完全不彻底的,实践中就出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已经很有限的一点辩护权在法外再加以限制:有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次数应当由侦查机关决定;有的规定会见不能超过二次,每次不能超过30分钟。刑诉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有的则对国家秘密作扩大解释,规定会见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要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无论是否案件需要,侦查机关都派员在场。有的则暗示、威胁犯罪嫌疑人,剥夺他们行使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
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立法完善
380人看过
-
刑辩律师如何介入侦查阶段
85人看过
-
关于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时间
159人看过
-
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的作用有什么
287人看过
-
公安刑侦阶段律师可以介入吗
12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侦察阶段律师如何介入
230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介入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11答案是肯定的,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予以委托。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帮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
-
侦查阶段律师何时介入案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1《刑事诉讼法》规定自当事人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又规定,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的,只能委托律师。这样的法律安排就为律师辩护业务在侦查阶段铺开了一条康庄大道。但是,《刑事诉讼法》对在这条康庄大道上的“辩护机动车”的行驶行为做了相应的限制,即可以会见当事人,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但是不能涉足对案件材料的查对。这就意味着,在侦
-
侦查批捕阶段可以介入侦查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06合法的,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在批捕后可以继续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
刑事律师是指哪些和刑事律师的侦查阶段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刑事律师的侦查阶段有哪些1、刑事律师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是什么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1刑事诉讼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