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主体是否是特殊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4:43:01 451 人看过

笔者认为,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具有智能型的特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都具备了相当程度的计算机专业技术知识,甚至可能是这方面的专家,但这并不能说明计算机犯罪的主体是一种特殊主体。

其一,在刑法通行理论上,特殊主体的特殊性通常在于,它不仅要求行为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且还要求行为人具备法定的特殊身份。这种法定的特殊身份不外乎要达到两点目的:

一是借助行为人某些特殊身份的有无,来限制某些犯罪主体及犯罪成立的范围,以区分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便准确妥当地对某些危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借助于行为人的特殊身份的有无,来区分危害程度不同的犯罪之轻重罪责,以突出和加重对某些具备特殊身份的犯罪人及其特定犯罪行为的打击,使刑罚的适用与刑事责任程度相适应,同时也对某些因具备特殊身份而使其行为危害程度较小的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从宽处罚,做到宽严相济。从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来看,将计算机犯罪的主体归纳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特殊主体,将无法实现上述刑罚目的。一方面,如果借助专业知识的有无来确定某一计算机犯罪成立与否,将导致大量的计算机犯罪行为无法得到应有的惩治,导致有罪不罚;另一方面,以专业知识的有无或者说强弱来确定同一故意犯罪行为的罪责的轻重,则不易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同时,专业知识强弱的确定标准也是一个难题,易导致量刑操作的复杂化,从而导致随意性。

其二,刑法学界的通论认为,法定的特殊身份,可能是因自然赋予而形成(即自然身份),如基于性别的事实可有男女之分,基于血缘的事实而可形成亲属身份;也可能基于法律赋予而形成(即法定身份),如军人、司法工作人员等。从这一方面来讲,行为人熟悉、精通某一方面的知识既不能构成自然身份,也不能构成法定身份,所以此类行为人并不具备特殊身份,因而计算机犯罪的主体应当是一般主体,这是毫无疑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算机犯罪相关文章
  •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正确的吗
    1、破坏选举权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错误的。破坏选举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些破坏选举的行为,如有意不真实地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变更、伪造、虚报选举结果的,只能由选举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因此,不是选举工作人员的不构成破坏选举罪。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破坏选举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何不同1、两罪的主观方面不同。两罪都为故意犯罪,但行为人认知的内容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目的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破坏选举罪则
    2023-02-19
    334人看过
  • 丈夫强奸妻子案件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强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是特殊主体。不过,纵然《刑法》没有排除丈夫可以作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必然形成夫妻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居和性生活既是夫妻之间互相享有的权利,也是互相应尽的义务。既然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做出了法律承诺,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讲合法的夫妻之间不应当存在丈夫对妻子性权利的侵犯。一、领了结婚证还算不算是强奸领了结婚证,只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还算强奸;强奸罪规定的“妇女”并没有把妻子排除在外,也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只要符合强奸罪的犯罪要件,即构成强奸。二、虐待罪是什么意思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
    2023-04-03
    125人看过
  •  特殊犯罪主体的共犯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一般主体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如无业人员唆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在某些情况下,一般主体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如无业人员唆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贪 污 罪 与 强 奸 罪 : 特 定 身 份 与 无 特 定 身 份 的 共 犯 认 定贪污罪和强奸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但它们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共犯。共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两个人或更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每个人都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贪污罪和强奸罪的情况下,如果有两个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其中一个人是贪污罪共犯,另一个人是强奸罪共犯,
    2023-09-05
    443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的主体。(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第382、383条关于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
    2023-03-02
    471人看过
  • 一般受贿罪特殊主体是谁
    一、一般受贿罪特殊主体是谁1、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包括了国有公司,事业单位等机关中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虽然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但是在共同犯罪中,一般主体也能够成为贪污受贿罪的共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有哪些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
    2023-04-20
    401人看过
  • 伪证罪是不是特殊主体的罪名?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伪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律师伪证罪简介1、概述律师伪证罪目的是为了遏制承办案件的代理人(律师)作伪证而专门设立的罪行。2010年两会期间,有委员和代表提出取消律师伪证罪,因此成为舆论关注焦点。306条款已经成为了办案机关最得心应手的武器,斗不过你,就赶走你!赶不走你,就收拾你!北京一位律师如此评价306条款被滥用的状况。2、伪证其它法律原文公安、检察人员、一般当事人、证人,都可能做伪证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8-12
    498人看过
  • 主体犯罪特殊的共犯有哪些
    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一般是指在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等特殊主体犯罪中,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行为的共犯。一、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自己单位的财物非法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犯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定为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利用自己单位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员工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二、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构成什么罪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
    2023-03-06
    484人看过
  • 共犯在特殊主体犯罪中的作用
    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也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如无业人员唆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什么是共犯,共同犯罪形态是什么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盟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体而言,认定犯罪
    2023-07-07
    369人看过
  •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么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一、笔录假口供有罪吗?笔录假口供有可能构成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二、向警察说谎罪怎么判一般事务上的说谎,不构成犯罪。如果作为证人,向正在调查取证的刑事警察说谎,可能涉嫌伪证罪或者包庇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三、窝藏、包庇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要认定为窝藏。包庇罪既遂必须要确定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确实妨碍了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
    2023-06-26
    304人看过
  •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均为特殊主体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才能构成本罪。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不能成为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也不能适用军人违反职责罪一章的规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人员在服役期间犯了军人违反职责罪,而在退役之后才被发现的,只要未过法律规定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时效,仍应当按照军人违反职责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上述人员在服役之前犯罪,而在服役期间被发现,不应当按照军人违反职责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按照刑法其他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构成必须实施了违反军人职责的行为。军人职责的范围,是我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军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军人职责。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2023-06-11
    220人看过
  • 特殊主体指的是哪几类人?
    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2、职务作品的著作权;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5、委托作品的著作权;6、影视作品的著作权;7、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9、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理解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具体理解如下: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四百四十
    2023-07-07
    136人看过
  •  计算机犯罪的主犯是谁?
    这段内容讲述了计算机犯罪中直接实施者的概念及其法律责任。操作者是计算机犯罪中的直接实施者,虽然没有与受害者直接接触,但仍做出了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在信息活动领域中,操作者是直接实施者。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在计算机犯罪中,虽然实施者没有与受害者有面对面的接触,但是也做出了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这在法律上就是属于直接实施者,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素 材 中 提 到 实 施 者 做 出 了 违 反 刑 法 的 犯 罪 行 为 , 那 么 这 些 行 为 应 该 受 到 什 么 样 的 处 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实施者做出了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拘役、有期徒刑
    2023-09-04
    439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否有特殊身份要求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谁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如下: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2023-07-02
    54人看过
  •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谁获利谁纳税。本案中庄某与该建筑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是该公司员工。虽然是以该建筑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但他为实际承建人,负责该工程的建设施工,并领取工程决算款,是利益的实际享有者。关于庄某与某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借用而非挂靠。虽然该建筑公司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用来证明其与庄某之间的挂靠关系。但这份证明只是该建筑公司私自出具的,仅代表该公司的一方意见,缺乏相应的实际证明力,不能仅以此作为断定两者之间为挂靠关系的依据。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分析,庄某只是借用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中标之后的工程建设均由庄某个人负责承担,其设备、材料、人员、操作等均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资金也未经过该公司的账户登记,符合借用关系的条件。因此,庄某符合偷税罪的主体身份。一、辩护词共同受贿怎么写?辩护人认为,就本案现有证据形成的法律事实,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
    2023-03-14
    28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算机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计算机犯罪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特殊主体犯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8
      特殊主体是针对个人实行犯罪而言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也就是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
    • 犯罪的共犯是哪些特殊主体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2
      特殊主体是针对个人犯罪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的人的共犯,即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
    • 中的犯罪主体中的特殊主体与特殊身份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特殊身份就是指刑法中某些罪名只能由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刑法分则条文要求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那些犯罪的主体。"特殊主体"的对称
    •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8
      破坏选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犯罪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是出于给自己或自己亲友争取选票,有的是想阻止自己不满的候选人当选,也有的是对选举工作有意见等等。不同的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不构成破坏选举罪。
    • 非法行医罪是一般主体还是特殊主体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