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相关问题的答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1:31:45 431 人看过

网友提问:

我们是非法同居,但是我们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2岁半,小的一岁不到,但是我想要大的,然后男方就是两个都要,我这个我要出抚养费吗?抚养费又是出多少呢?我现在是没上班的,如果说我要大女儿呢?

律师回复:

你可以争得一名子女的抚养权,但应是二女儿,因法律规定,2岁以下子女归女方抚养,如果一人抚养一个,应互不支付抚养费,但一方无法工作,另一方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请求支付。

网友提问:

现在的非法同居是怎么规定的呢?他和事实婚姻有什么区别?已经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是没领结婚证,算不算是非法同居?

律师回复:

现在的说法不叫非法同居,也不认可事实婚姻。已经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是没领结婚证,是非法同居,也没有直接处分规定。

一、只签字不盖章的公司办公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提问:

之前我的顾客,老板让我去租另一个办公室来作为我们公司的场地硬是我就到我们附近的一栋大楼租赁合同办公室,但是当时租赁的时候是没有盖章的合同上有签字,这样是合法的吗?请问只签字不盖章的公司办公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如果您在订立合同时没作出有关于“签字或者盖章发生效力”的相关约定,那么在合同订立之后,签字或者盖章都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签字或者盖章都可以代表合同当事人对于该份合同的意思表示,所以这样的合同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

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先说法院是怎么受理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的。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

根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2条、第1051条、第1091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同居关系不是一种正常婚姻形式,虽然有时候的确是按照合法婚姻对待的,但毕竟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总归是有所欠缺的。事实上,法院在认定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时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的,而有时候处理同居关系时并不能完全照顾到当事人的利益,尤其女方的权益,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从一开始就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就会免去后续不少的麻烦和纠纷。如果在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还存有疑惑,不妨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的意见,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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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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