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能被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09:04:08 498 人看过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综上所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可是集体土地分成宅基地耕地,宅基地的话,主要就是用来修建房子的,耕地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国家法律制度保护,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不允许随便使用基本农田。

集体土地使用权指的是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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