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返还出资款如何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现有一合同双方约定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问该合同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属哪个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顺序
1、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出资股东管理建议
1、出资人应首先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
出资人向公司出资后,公司应当变更股东名册,向股东发给出资证明书,确认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出资人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股权,从公司的经营收益中获利。因此,如果未能取得股权,出资人应当优先考虑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以实现自己向公司出资的根本目的。
2、出资人可起诉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身份。
出资人向公司出资后,如公司不变更股东名册,或不承认出资行为,出资人可以起诉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身份。此时,由于股东已经出资,如果直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额很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出资人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并对自己已履行了出资义务进行举证,股东身份经法院确认后,出资人可以要求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但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在特定条件下,出资人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款。
出资人获得公司股东身份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是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等方式成为股东;第二是公司增资扩股,接受新股东。如果公司未履行任一法定程序,则投资人不能获得股东身份,向公司出资获取股东收益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要求公司返还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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