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1:32:59 339 人看过

是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一、行政诉讼是什么?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行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吗

行政诉讼不可以适用调解。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行政诉讼如何适用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不同于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法律的适用,它有以下特征;

1、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这样行政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才是法律适用的主体,才有权适用法律。而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只是诉讼当事人之一,在行政诉讼中无权决定对法律的适用,即不能最终依法确认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2、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属于第二次适用法律。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是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作过的法律适用再次适用,也称之为审查适用。所以,通常称之为人民法院在对行政案件审理中第二次对法律的适用。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无论采用正式文书形式还是未采用文书形式,从实质意义上讲,该具体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于特定法律事实的结果。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也需要对查处案件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其所适用的法律文件加以选择、适用,并作出认为符合法律规范的决定。因此,在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之前,行政机关已经对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决定,这是第一次法律适用。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经过审理直至作出裁判,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最终是否合法的判断。在此过程中仍需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规范,这便是第二次适用法律。行政机关第一次法律适用时所面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事实,即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第二次适用法律虽然也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事实,但审查对象已不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的行为事实,而是行政机关所认定的行为事实。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正是在审查行政机关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事实所进行的法律适用是否合法的基础上所作的再次适用。3、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解决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除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外,不解决合理性问题。这是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不同于刑事、民事诉讼法律适用的特点之一。因为行政机关在多数情况下享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在法定权限和幅度内,行政机关可以依自己的判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而司法机关不能具体介入到行政机关的判断中去,甚至代替行政机关作出自己的决定,这有违权力制衡的原则。因而,在行政诉讼中,衡量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唯一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且可以参照规章,不存在人民法院的任何主观判断标准。4、法律适用的范围限于法律、法规和规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行政规章,而不同于行政机关第一次适用法律时,可以适用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而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如乡镇政府的决定同样也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执法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2023新行政诉讼司法解释:哪种情况下“民告官”要见官
    2020新行政诉讼司法解释:什么情况下“民告官”要见官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注意到,在“行诉法”新司法解释中提到,为了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行政纠纷获得实质化解,《行诉解释》在“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明确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的说明义务”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介绍,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江**称,在山东法院2015年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637人(次),比2014年增长4倍多;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2015年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6件,出庭应诉率为63.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既体现了法律对于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要求,也体现了行政纠纷实质化解的立法宗旨
    2023-04-22
    64人看过
  • “民告官”是什么类型的诉讼
    1、“民告官”的诉讼是指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律师补充: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
    2023-05-06
    40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告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吗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时候,在理论上以及地方的实践案例中可以做原告。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一、如何进行海关行政诉讼海关行政诉讼除遵循诉讼法的共有原则,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两审终审制的原则,辩论的原则和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活动的原则等外,还应遵循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一)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人民法院只对
    2023-03-13
    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首次修改努力破解“民告官”困局
    12月23日,备受关注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这是实施近23年的《行政诉讼法》首次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近年来,这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反映强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曾经表示,多年来,我国行政诉讼案件长期徘徊在每年10万到12万件,原告胜诉率不到10%,审判效果和质量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就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有形无形的方式对行政审判加以干预。信春鹰表示,草案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总结行政审判实践经验,把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信春鹰表示,行政诉讼面临的三难,最突出的是立案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政府机关
    2023-06-06
    143人看过
  • “民告官”迈入2.0时代解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1989年,行政诉讼法制定出台,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多年来,面对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人们反映强烈。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作出的首次修改,标志着民告官正式迈入2.0时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如何破解三难?对于作为起诉方的老百姓、审理者的法官、被诉方的行政机关及其责任人来说,新法将给他们带来哪些变化?百姓:顺利打开立案大门长期以来,行政诉讼饱受诟病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立案难。最高法院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法院年均受理行政案件仅有十几万件,而去年一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总和超过千万件。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金平告诉记者,在他的经历中,一些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总有办法把行政案件拒之门外。比如,有的法院接
    2023-06-06
    2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民告官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出庭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让民告官更加容易立案、让行政首长出庭,改变行政复议维持会现象二次审议稿作出重要修改,着力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行政诉讼制度。因此,这次修法对于促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要确定的依法治国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说。1.具体行政行为改为行政行为现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修改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解读专家介绍,当时立法中用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主要考虑是限定可诉范围。但实际上什么可诉,什么不可诉,是由行政诉讼法其他条款规定的。有的法院还为具体行政行为设定标准,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不予受理,客观上成为立案难的原因之一。鉴于此,二次审议稿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了行政行为。虽
    2023-06-06
    3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修改迎来三审“民告官”范围拟扩大
    政府甲和百姓乙签了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百姓乙觉得政府甲没按约定履行。根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民告官范围拟进一步扩大,这样的行政合同纠纷今后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该受理。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这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自修改以来就备受社会关注,尤其关于民告官受案范围的讨论一直不断。专家指出,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领域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经过20多年的实践,现在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已经不仅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权利范围在单行法中不断扩大。例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如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救助等,涉及公民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等新型权利。草案在审议过程中,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建议将这些权利纳入受案范围,防止因诉讼渠道不畅,有些争议没地方告都涌向信访
    2023-06-06
    43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首次修改12种“民告官”法院应受理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破解民告官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作出新规。【焦点1】扩大行诉案件受理范围新法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有望解决民告官立案难问题。新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12种情形法院应受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在该法通过后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各级行政机关来讲,首先要经得起告。夏勇说,新行诉法扩大了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过去有一些法院不管的案子,现在也管了,包括社会比较关注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领域。这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各类行政行为都能够经受法律的检验。【焦点2】民告官官应出庭应诉根据新行政诉讼
    2023-06-06
    36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25年后首次大修“民告官”可以口头起诉
    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等行政行为纳入了受案范围。二、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三、可口头起诉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四、应当登记立案法院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起诉条件的,应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收起诉状,出具书面凭证,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五、起诉期限延长到六个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六、行政首长出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七、可跨区域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八、不执行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
    2023-06-06
    85人看过
  • 民告官的诉讼形式探讨
    民告官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提起的诉讼,往往针对的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与另一方发生争议。行政诉讼的特征有:1、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2、案件仅限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中存在争议的地方;3、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并不是行政复议;4、原则上,行政诉讼需要开庭审理。民告官指的是在我国,行政诉讼被俗称为“民告官”.这里的“官”,即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既不是国家,也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并且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2023-07-02
    162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否就不能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2023-06-14
    279人看过
  • “民告官”路拓宽:起诉行政行为不再“具体”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理概念,一般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例如,甲打乙造成轻微伤害,公安机关为保护乙的权利而拘留了甲,该行为是对甲、乙作出的,甲、乙即为特定的公民,该行为即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在8月25日至31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实施了25年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请审议。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出台于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建立起了民告官制度,被认为是打破了官贵民贱、官尊民卑传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却阻碍着民告官。8月29日,就如何破解上述三难,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
    2023-06-06
    2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申请抗诉是否需要告知检察官
    行政诉讼案件如果有判决结果有错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所以申请抗诉要告知检察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指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过的除外。人民法院在审查抗诉材料期间,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一、行政诉讼证据有什
    2023-03-03
    244人看过
  • 新华社:行政诉讼制度逐步完善“民告官”渠道渐畅
    真没想到我一个干个体的打官司最后能告赢官府。家住中国吉林省延边州的市民梁齐不久前在与当地安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胜诉。近年来,民告官案件集中、交叉管辖摆脱行政掣肘,政府行政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在国内多地区逐步推广,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逐步完善,普通百姓告官不用再发愁。行政诉讼作为民告官的主要途径,长期以来因为法院容易受到当地党政机关掣肘,难以发挥应有效果,由此造成许多基层百姓有冤情后总倾向选择信访手段反映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屡见不鲜。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下,山东、山西、浙江、吉林等省部分地方法院通过提级、指定、交叉和相对集中管辖等方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现了司法审判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使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得以正常发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吉林省行政审判案件管辖改革试点法院,该院院长庾成日告诉记者,试点的具体做法是将部分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上
    2023-06-06
    36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民告官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因为在行政诉讼中,最常见的就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而引发的,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就如一家因为某个原因被工商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而该公司不服,那么就要提出行政诉讼。公司就是我们大家理解中
    • 和政府官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国土局原告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1、和政府官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政府或者职能部门。如果是政府作出的有关土地方面的行政行为,政府就是被告。如果是国土管理局作出的,国土管理局就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 审判期间的行政诉讼如何实行民告官?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裁决。因为在行政诉讼中,最常见的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造成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像一家公司因为某种原因被工商局款的行政处罚一样,如果公司不服,就要提起行政诉讼。公司是我们所
    • 大家对行政诉讼民告官的理解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因为在行政诉讼中,最常见的就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而引发的,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就如一家因为某个原因被工商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而该公司不服,那么就要提出行政诉讼。公司就是我们大家理解中
    • 行政诉讼中怎样理解民告官的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4
      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2、因为在行政诉讼中,最常见的就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而引发的,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就如一家公司因为某个原因被工商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而该公司不服,那么就要提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