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10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22:45 268 人看过

太原市将执行新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和伤残津贴。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18日公布了这一决定,同时宣布新的工伤保险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范围:2009年年底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和临时工。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待遇后,其月伤残津贴仍达不到1100元的,调整到1100元。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费低于90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72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72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4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按此标准增加后,配偶抚恤金低于678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678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524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524元。

工伤职工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不参加伤残津贴的调整。此次政策出台之前,已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的人员,也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我省2014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依据是什么

我省今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依据,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将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数13.6%,作为这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测算依据。据此,我们测算了今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宝鸡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公告
    据宝鸡日报报道,从本月起,宝鸡市对进行调整。新政策保持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不变,而待遇每月增加150元。这是宝鸡市继2007、2008年之后第三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此次调整是根据陕西省上《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实施的,宝鸡市调整的最大亮点在于执行最高调整标据宝鸡日报报道,从本月起,宝鸡市对进行调整。新政策保持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不变,而待遇每月增加150元。这是宝鸡市继2007、2008年之后第三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此次调整是根据陕西省上《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实施的,宝鸡市调整的最大亮点在于执行最高调整标准,从而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享受到更多的关爱。调整标准涉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三个方面。按省上标准,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0-150元伤残津贴,宝鸡市按150元最高标准执行。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
    2023-07-02
    129人看过
  • 乐山市调整2011年工伤待遇
    日前,四川省四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乐山市2011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政策已经出台,最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0元,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乐山期间的,不增加工伤待遇。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工伤待遇。伤残津贴1—4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050元的,增加到1050元。5—6伤残级的工伤人员,由抚恤金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60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生活护理费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待各地2010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临时工的50%、40%、30%。保险按照《通知》要求,
    2022-04-08
    357人看过
  • 四川省遂宁市:调整工伤待遇标准
    公布:四川省遂宁市工伤人员待遇调整,2010年1月起,按照16级工伤人员每月最低增加额140元,供养亲属每月增加75元的标准对全市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作了调整,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全市调待713人,共计月增加公布:四川省遂宁市工伤人员待遇调整,2010年1月起,按照1—6级工伤人员每月最低增加额140元,供养亲属每月增加75元的标准对全市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作了调整,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全市调待713人,共计月增加金额10.07万元,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兑现。
    2023-04-23
    400人看过
  • 武汉市调整2009年工伤待遇和抚恤金标准
    2009年调整工伤待遇和抚恤金标准关于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武劳社〔2009〕80号各区劳动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各委、办、局: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现根据的规定,对工伤致残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作如下调整:一、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伤残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1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144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3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27元/月。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且在享受伤残津贴的伤残人员,致残五级增加118元/月;致残六级增加101元/月。二、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17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05元/月。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目前享受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配偶增加52元/月;
    2023-07-02
    441人看过
  • 太原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
    2023-05-10
    159人看过
  • 青岛市工伤待遇调整
    公布:自2010年1月起,青岛市上调工伤1至4级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待遇,调整后工伤1至4级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64.43元。调整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以及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青岛市内四区符合此次待遇调整条件的人员共1071人。工伤1至4级人员月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每月分别增加175元、170元、165元和160元;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元。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以2009年青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16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调整。青岛市工伤待遇标准有哪些医疗保险待
    2023-07-02
    62人看过
  • 新乡市调整工伤待遇
    ()7月21日讯:河南省新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再次提高,与2009年相比,增幅较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43.08元,增幅61.4%;生活护理费平均每人每月增加70.78元,增幅68.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9.67元,增幅53.9%。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本次工伤待遇提高共涉及248名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其中享受伤残津贴的有60人、享受生活护理费的有58人、享受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有128人。本次政策调整继续坚持向待遇水平较低的人员倾斜的原则,以1996年10月1日为分界线,结合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的增加金额。本次关于伤残津贴待遇调整的对象不包括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工伤人员。
    2023-06-10
    184人看过
  • 泉州市: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标准
    从2009年7月1日开始,泉州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年度增长的基数调整为泉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金额的80%。从泉州市政府获悉,《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已下发。今后,在基数的基础上,职工工伤不同对象及不同级别的调整比例也有所不同。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分别为:1级基数的90%,2级85%,3级80%,4级75%,5级70%,6级60%;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等级分别为:1级50%,2级40%,3级30%;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再增加10%。职工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时,上述各项待遇不调整。工伤保险基金达1亿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饶科长介绍,按照2004年以来的旧规,泉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基数,是按泉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调整,生活护理费按该增长率的60%调整。这次调整,
    2023-04-22
    454人看过
  • 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情况(2010年)
    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该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该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
    2023-07-02
    75人看过
  • 泉州市调整工伤待遇标准通知发布
    从2009年7月1日开始,泉州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年度增长的基数调整为泉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金额的80%。从泉州市政府获悉,《关于调整》已下发。今后,在基数的基础上,职工工伤不同对象及不同级别的调整比例也有所不同。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分别为:1级基数的90%,2级85%,3级80%,4级75%,5级70%,6级60%;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等级分别为:1级50%,2级40%,3级30%;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再增加10%。职工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时,上述各项待遇不调整。工伤保险基金达1亿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饶科长介绍,按照2004年以来的旧规,泉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基数,是按泉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调整,生活护理费按该增长率的60%调整。这次调整,是因为泉州市企业工伤保
    2023-07-02
    340人看过
  • 惠州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
    按照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特别调整标准从150元提高至277元。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发放:2015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在2016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从2016年1月起,在原发放标准基础上再按月加发127元伤残津贴;2016年1月1日(含本日)后首次核定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在依照《工伤条例规定核定的伤残津贴发放标准上,从首次享受伤残津贴之月起,直接按月调整加发277元伤残津贴。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发放额标准确定机制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各统筹地区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发放额标准从300元/月调整至2016年本市城镇类的城乡低保标准,具体调整如下1、当年6月30日前已领取供养抚恤金,在当年7月1日后仍符合享受供养抚恤金条件的人员,在当年度正常调整之后其发放标准仍低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
    2023-05-29
    229人看过
  • 如皋市最新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
    讯:如皋市工伤保险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标准将作进一步调整。调整的对象:为201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如皋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调整幅度为在原基础上提高10%。2010年起,如皋市工伤保险全面纳入南通市讯:如皋市工伤保险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标准将作进一步调整。调整的对象:为201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如皋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待遇调整幅度为在原基础上提高10%。2010年起,如皋市工伤保险全面纳入南通市级统筹,从2010年7月1日起,如皋市工伤保险发生的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将按照南通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35元/月标准计算相关待遇。相关文章鲤城区: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扬州:关于调整市区2009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甘肃金昌市:2008年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
    2023-07-02
    227人看过
  • 苏州市2009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情况
    苏州:2009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009年7月1日天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直接在就医地报销。此次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对象为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在职、退休人员。苏州大市范围内已办理居外手续的参保人员可苏州:2009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009年7月1日天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直接在就医地报销。此次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对象为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在职、退休人员。苏州大市范围内已办理居外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进行申办。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自愿原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妥申请登记后可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选择就医。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用现金结付医疗费用,然后凭病历发票等相关就医资料至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就医地目录进行审核
    2023-07-02
    62人看过
  • 2007年河北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对农民工的调整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7]59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扩权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因工受伤达到1-4级的农民工和因工死亡的农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7]59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扩权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因工受伤达到1-4级的农民工和因工死亡的农民工供养亲属可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其标准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提出调整意见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农民工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支付标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调整后的计算办法: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61
    2023-07-02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江西省2010年内江市调整待遇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根据四川省XX《关于2010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精神,内江市工伤人员相关待遇在连年来调增的基础上再次调整提高。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含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伤残1-4级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5-6级每月增加140元;生活护理费根据工伤人员的护理等级按2009年市平均工资的50
    • 市:调整职工待遇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武威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武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这是2006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73
    • 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调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每年统筹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7月调整)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会变化,这两个数字会影响到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另外法定退休年龄的变更会影响到伤残职工本人离职使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比例。 还有每年7月1-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每年也会增加或调整一部分,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也会调整 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的
    • 西安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
      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已将等级为1至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职工和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老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通知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等级为5-6级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上世纪七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津贴调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9
      伤残津贴调整如下:调整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伤残津贴增幅达26%,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幅为12%,具体调整标准为: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其中一级290元,二级280元,三级270元,四级26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