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门诊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0:25:58 172 人看过

一、固原市门诊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固原市门诊费用报销材料有哪些

病历复印件

银行卡号

诊断证明(急诊提供)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

医疗收费票据

门急诊费用清单

三、固原市门诊费用报销的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会议服务中心南区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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