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聘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便收取费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51:49 223 人看过

一、劳动者应聘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便收取费用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们的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保密、培训、体检等费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劳动者能随便被除名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其他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通知哪些内容
    在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告知其下列信息: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其他。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哪5类人用人单位不得招聘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处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不得招聘人员,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000元罚款。知识链接: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劳动法》第13条规定,
    2023-08-18
    364人看过
  • 用工单位可以随便让人离职吗
    用工单位是不可以随便让人离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2023-03-02
    485人看过
  • 劳动者应聘后被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培训的,劳动者是否已入职上岗
    劳动者入职后的培训,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设置服务期的专业技能培训;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入职上岗而进行的普通入职培训或上岗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外出培训,并以培训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劳动者能否转正的条件的,实际上,这一培训考核期类似于试用期。试用期的生效条件是在书面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若试用期的约定系双方口头约定,或仅在招聘公告中提示有试用期的,则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外出培训的,等同于提供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关的劳动,此时双方间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自此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一、试用期不签合同谁吃亏?试用期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吃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话,则视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话,则视为没有试
    2023-03-21
    118人看过
  • 劳动者的财物是否可以被用人单位扣留?
    不可以。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和收取以下物件:(1)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2)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类押金,如工作服押金、劳动违约风险押金等;(3)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7-06
    118人看过
  • 劳动者应知以下情况可以对用人单位NO
    法官提醒一:对只签“三方协议”你可以说“不”!小吴应届毕业后入职某物流公司。已经工作半年的小吴在和同学聊天时发现,只有自己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小吴的疑问,物流公司解释是:公司、小吴及小吴的毕业学校,彼此之间签订有“三方协议”,该协议已经确定了小吴的劳动关系,因此无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咨询相关人士后,小吴以物流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物流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得到了仲裁的支持。法官说法:“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校下发、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因
    2023-04-29
    350人看过
  • 聘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不行,对于解聘员工这一事宜,如果事业单位员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是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那么事业单位是有权解聘该员工的,事业单位是不能无缘无故随便就能解除合同的,单位或员工解除聘用合同是有明文规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吗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管理的工作单位,有其自己的管理体系,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同样具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2023-07-05
    199人看过
  • 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工作内容通常包括工种、工作岗位等等。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工作内容对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求也是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其工作强度不同,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也不同。正因为上述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后,要求双方坚持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合作履行的原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未经受聘劳动者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无需变更,由于客观情形的变更,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法律也是予以认可的。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
    2023-03-03
    198人看过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改变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具体日期?
    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距节假日或休息日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工资支付日期尽量宽松为避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工次支付日期的约定要尽量宽松,以给企业充足的时间计算工资、筹集资金。尤其是实行计件工资、效益工资的,更是需要留给财务人员计算工资的时间。为避免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确认如因财务结算或银行转帐等延缓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
    2023-08-17
    428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收取风险抵押金的风险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押金的现象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稳定劳动关系,或为了方便扣取劳动者赔偿费、违约金等,存在收取或变相收取押金的现象。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资中扣1个月或2个月作为押金,或者每月扣留劳动者应发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押金,在劳动关系解除时才发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强行附加不合理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部1995年8月4日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劳动
    2023-06-05
    71人看过
  • 试用期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劳动者吗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劳动者吗?只有以下8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二、法律是怎么规定试用期的?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
    2023-06-11
    432人看过
  •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行动?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只要发生这种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劳动者,劳动仲裁时效内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提出仲裁请求的,其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除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注意些什么除名是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在计算旷工天
    2023-07-12
    7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某公司职工王某于2003年5月与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并入职,但公司从未为其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想以公司未购买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问题]王某能否提出辞职,是否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观点一]王某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2条之规定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理由是:虽然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能否解除合同未作出规定。但这种情况与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性质相似。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2条之规定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观点二]王某只能依据《劳动法》第31条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不能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在劳动法律中,除了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外,并没有把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是否能解除的条件。且劳动法第32条也没有规定此种情形可以随时通知解除
    2023-06-10
    5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又收回劳动者获赔偿2.4万
    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后竟在规定报到日前一天反悔,害得已向原单位递交辞呈的刘小姐空欢喜一场,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刘小姐获经济赔偿2.4万元。刘小姐原是一家装饰材料公司的部门经理。2007年12月14日,刘小姐通过应聘收到了某进修中心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来《聘用通知书》,告知她已被录用,通知书中同时写明报到日期、时间、联系人以及刘小姐的职位、试用期、月薪等。其中在报到须知中明确“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希望您:尽快办妥您现公司的所有辞职手续”。次日,刘小姐便向原公司递交了辞呈,辞去月薪8000元的部门经理工作。原公司为刘小姐出具退工单。然而,让刘小姐万万没有想到,就在12月18日规定报到日的前一天,她竟接到进修中心撤销录用的电话通知。气愤不已的刘小姐第二天前去进修中心要求对方按《聘用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遭到中心拒绝。今年1月,身陷失业困境
    2023-04-22
    22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没有执行劳动纪律,是否可以开除劳动者
    不违反劳动纪律就可以开除,只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才能开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情形有这些: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2023-08-18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聘的劳动单位可以随便收取劳动报酬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用人单位请时,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收取费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用人单位非法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的用工费可以随便收取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3
      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有些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
    •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保险金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答复:你好,《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
    • 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随意罚款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处罚劳动者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5
      【法律意见】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无论金额多少。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每月扣除的工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违反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6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者可组建工会,维护自身权益等。新《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