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8:40:47 204 人看过

一、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是如何的

(一)资料是否齐全、充分;

(二)提存人的行为能力和清偿依据;

(三)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

(五)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

(六)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二、提存公证的性质

(一)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2.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钱、物,可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促使合同正确履行。

3.监护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或赠与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或未成年受赠人的利益,可将其管理、赠与或遗嘱处分的财产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关,待上述受益人成年或能够管理自己的财产时或提存人设定的其它条件成就时,由法定提存机关转交给受益人。

(二)提存是担保的一种特定形式

根据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将担保物(金)提交到法定的提存机关,以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待条件成就时,提存机关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担保物交付债权人或退还担保人。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具有保证债物履行和替代其它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

(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关。

(四)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

(五)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

2、提存的物品只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及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

三、办理提存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

(二)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

2、债的内容;

3、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

4、交付标的物。

(三)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

(四)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

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人相关文章
  • 汇兑凭证的审查内容
    汇出行受理委托后,主要会对企业的汇兑凭证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主要有:1、汇兑凭证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2、汇款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金额。3、汇款人的印章是否与预留银行的印鉴相符合。其中审查重点在第2项。审查无误后,银行会给企业签发汇款回单表明银行已受理汇款委托。剩下的工作,就是汇入行收到汇款后,向收款企业办理支付手续。同时《支付结算办法》又对下列特殊情形作了特殊规定:1.若收款人需要委托他人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的,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和代理字样以及代理人名称。代理人取款时,也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其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交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2.若收款人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收款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手续。但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3.汇款人在款
    2023-06-07
    13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是合法的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审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续;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的约定。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等等。审查合同的意义企业签订合同,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依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违法,就可能被认
    2023-06-14
    309人看过
  • 重点审查哪些内容是公证处的职责?
    重点审查的内容有: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具体到合同公证,主要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行为能力、担保人和代理人的情况等;买卖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性,条款明确完备性;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与否;双方履约能力。公证处应严格审查收养关系主体的真实身份为了确保被收养人以合法身份收养,办理涉外收养的公证处对被收养人和送养人提交的下列证明文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一)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作送养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1.被收养人的出生公证书、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检查(包括肝功能和澳抗检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2.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声明书公证书,以及生父母抚养困难的公证书;3.生父母双方不再生育子女的保证(需
    2023-07-05
    380人看过
  • 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内容
    一、二手房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二手房提存公证流程内容(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如下审查: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
    2023-04-27
    487人看过
  • 最新提存公证书格式内容
    什么是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一)申办提存公证需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2、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之合同或文书(如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或交易双方所拟签订之合同或拟履行之合同(担保提存);3、以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债务确实无法履行之证明;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其他情况及联系方式等;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注意事项1、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
    2023-05-05
    54人看过
  • 广告审查的内容
    广告审查
    所谓广告审查制度,是指广告审查机关在广告交付设计、制度、代理和发布前,对广告主主体资格、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和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审查,并出具与审查结果和审查意见相应的证明文件的一种广告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制度包括广告内容核实和广告审查,广告主不论自行发布还是委托发布广告,必须具有或者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广告发布前审查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广告审查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对广告进行审查是广告经营者的一项法律义务,未经审查的广告不得进行宣传发布。2、广告经营者审查广告应当按照广告管理法规的要求,全面审查广告宣传内容和表现形式,严格掌握广告宣传的标准,并查验广告证明。3、广告审查程序分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和建立广告业务档案等步骤进行。4、审查时要看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广告宣传是否符合真实性原则、有无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词语或画面、有无夸大宣传让消费者上
    2023-06-07
    424人看过
  • 清偿提存与担保提存的区别内容
    1、提存原因不同。清偿提存主要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产生;担保提存则一般是依提存人与债权人的约定而产生或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2、提存的目的不同。清偿提存是以清偿债务为目的;担保提存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3、提存的法律效力不同。清偿提存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担保提存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提存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标的物
    2023-04-13
    201人看过
  • 刑事证据审查的基本内容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查的侧重点应是对所有移送证据的审查和评判,而不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通过审查搞清两个基本问题即:哪些证据具备证据基本条件,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即可被采纳;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某个事实或全案事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即可以被采信。据此,刑事证据的审查内容应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证据的关联性。关联性是证据的自然属性,是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客观存在的联系。刑事证据只有确定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具有实质性证明意义的关联性,才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加以采纳,反之,则应予以排除。在这里,特别要注意不能把哲学意义上的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当作关联性对待。而是必须把握证据在逻辑上与待证事实具有证明关系,这个待证事实就是刑事法理论界归纳的七何即:何事(什么性质的案件)、何时(案发的时间特征),何地、何情(
    2023-04-22
    360人看过
  • 政审的内容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政审的内容审查程序是怎样的?政审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被政审者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2)考察小组对被政审者进行组织考察,相关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被政审者所在单位,召集同事,领导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3)审核审查结果和写出审查报告。政审小组会根据政审情况,按照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政审报告,提出政审结果意见。最后由政审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政审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政审者本人。政治审查的内容:考察被政审者思想是否进步、品德是否优良、作风是否正派,有没有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思想政治问题的;有
    2023-06-01
    284人看过
  • 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的合法性
    需要。《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2023-06-13
    175人看过
  • 遗嘱公证要审查哪些内容
    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对公民来说非常重要,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
    2023-06-13
    220人看过
  • 刑事自诉如何审查,刑事自诉的审查内容有什么
    一、刑事自诉审查内容: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二、刑事自诉审查程序:(一)程序的审查判断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的;(2)证据不充分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2、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
    2023-05-02
    105人看过
  • 提存公证的撤销如何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2023-04-21
    54人看过
  • 支付令的审查内容
    一、支付令的审查内容根据《民诉解释》第4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2)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3)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4)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发现不符合该解释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裁定驳回申请。督促程序中的审查不同于普通程序中的审理。督促程序中的审查是非实质性的,即人民法院只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而不经过债务人的答辩,并且法院不对支付令申请进行实质性的开庭调查与审理。而普通程序中的审理是实质性的,不限于当事人提出的书面材料,而是采取传唤当事人,赋予被告答辩权,责令当事人提供证据,法院依法调查收
    2023-06-06
    17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人
    词条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更多>

    #遗嘱人
    相关咨询
    • 人员对提存公证的申请应审查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公证人员对提存公证的申请应审查哪些内容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员应当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审查下列内容:(一)本规则第九条所列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二)提存人的行为能力和清偿依据;(三)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四)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五)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六)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 如何审查是否符合资格,如何审查证人证言的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审查证人是否符合资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证人资格的考察主要是从生理和作证能力两方面进行的,具体应了解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心理,受教育的条件和程度以及对事物的感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等。这些因素都对证人能否作证及作证能力的强弱产生一定的
    • 公证提存终止是如何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证提存终止,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
    • 破产案件审理形式审查的内容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5
      破产案件立案,首先必须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是对破产申请的程序和手续进行合法性审查。 1、债权人为申请人的形式审查。在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法院应认真审查下列事项: a、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是否确定和有效。 2、债务人为申请人的形式审查。 3、案件管辖权的审查。
    • 怎样审查合同的主体,如何审查合同的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审查合同的主体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审查合同的内容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