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整理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2:25:04 89 人看过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行政处罚卷宗归档顺序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卷宗归档顺序是什么

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处罚决定书;

(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

(7)备考表;

(8)卷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

行政处罚的原则如下: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2、三公原则。即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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