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的客观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08:11:24 374 人看过

1、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2、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

3、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贩卖不以反复进行及现实得利为构成要件,即使只贩卖一次,甚至亏本,也应构成犯罪。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一、团伙贩毒定罪证据有哪些

要证明团伙贩毒的成立,至少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客观构成要件方面

1、主体事实

三人以上固定组织、多次或者长期进行贩毒活动,并分清了首要分子和其他参加者;

2、犯罪对象

查到了用于交易的毒品的存在。

3、行为事实

存在以交易为目的的毒品于其他财物的交换行为事实,但是否盈利不影响贩卖的成立。

4、犯罪结果

该罪应以卖出毒品为既遂标准。为了出卖而收购毒品的行为,如果没有实际卖出时,属于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未遂。

二、主观要件方面

必须证明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在贩卖毒品时,明知贩卖毒品会危害社会,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是过失贩卖了毒品,则不构成本罪。

二、触犯了贩毒能够一审判刑吗

是可以的。但是犯罪分子可也以提起上诉的申请。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怎样认定贩毒数量
    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以全部数量计算;对以贩养吸的,如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应计入贩卖的数量之内,但考虑到以贩养吸这类人群的特殊性,在量刑时要把其贩卖量、吸食量大小,查获及持有毒品数量多少作为量刑时是否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如无下线证明曾商谈交易价格的证言,也无证明行为人具有贩毒史,或缺少吸食毒品的资金来源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则只能以交易现场查获的少量毒品计。《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2023-06-03
    203人看过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客观表现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表现为不作为。徇私舞弊,一般是为了满足私情私利,在从事公务追究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弄虚作假,应为而不为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如该调查不调查,该查封、扣押伪劣商品的不予查封、扣押,该处罚的不处罚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纯正的不作为。如果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实施了追究,但如果具有其他行为,如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公安人员该移送起诉的不移送起诉;检察人员该起诉的不起诉;等等,构成犯罪的,应是构成他罪,如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枉法罪等。构成本罪,必须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不追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企业事业单位
    2024-01-14
    274人看过
  • 贩卖毒品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
    认定贩毒数量的方式包括:1、以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包括已交易的毒品量以及贩卖人随身携带的毒品量认定;2、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3、毒品客观状态已不复存在或者无法查清的,按贩卖毒品交易双方均认可的数量来认定。贩卖毒品40克的处罚?贩毒40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23-08-13
    228人看过
  • 毒品贩卖人为何要把假毒品当真毒品贩卖?
    行为人误把假毒品当真毒品贩卖的,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未遂犯。因为行为人客观上不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即不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走私毒品后又出售是否会数罪并罚走私、贩卖毒品罪属选项择性罪名,走私毒品后又贩卖的,仍以一罪定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按走私毒品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二、帮别人买毒品的是什么罪帮别人购买毒品有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1、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为其购买,或者说主动为他人购买毒品,或者为他人介绍购买渠道并从中获利,即日常生活
    2023-03-08
    469人看过
  • 侵占罪客观罪行的表现
    侵占罪客观罪行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非法占为己有。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其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的行为,或者将合法占有的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侵占行为的本质属性是:“变合法占有为非法所有”。①合法持有,是以合法的方式保管他人的财物,包括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财物。②非法据为己有,是行为人将他人的财产转换为自己所有,具体表现为排除财产的权利人(所有人、占有人、持有人等)对财产的所有或者占有。行为人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名义、意思占有、使用或者处分他人的财物。2.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可以概括为拒不交还,是物的主人或者有关机关要求行为人退还或者交出而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即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返还义务。需要注意:“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与“非法占为己有”均是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但从举证的角度看,只要
    2023-03-23
    167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表现
    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贷款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
    2023-04-22
    322人看过
  • 贩卖毒品多少克要判刑,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一、不是贩毒惯犯算抓判多少不是贩毒惯犯的判刑: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或是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律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二、帮助他人代购毒品是否构成犯罪帮助他人代购毒品构成犯罪。具体是:1、有依据证明行动人不以牟利为意图,为别人代购仅用于啃咬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越最低数量规范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不合法持有毒品罪;2、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科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三、三公斤毒品案件要判多少年三公斤毒品案件要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2023-02-18
    202人看过
  • 贩卖毒品和多次贩卖毒品怎样量刑
    贩毒多次涉嫌贩毒,贩卖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多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出售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出售鸦片不足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足10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罪国际处刑贩卖毒品罪是违反国际法的国际犯罪战争罪、侵略罪、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灭绝种族、贩卖毒品、贩卖奴隶、种族隔离、实施酷刑、航空器劫持等行为也已被有关的国际条约确定为缔约国合作惩治的罪行。如果是跨国的贩卖毒品罪,根据普遍管辖,不论逃到哪个国家,都会被制裁!《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
    2023-08-18
    337人看过
  • 毒品犯罪客观方面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贩卖毒品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贩卖毒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两个,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
    2023-07-20
    169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客观表现
    贪污贿赂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多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也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密切相关,如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隐瞒境外存款,还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具有对向性的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行为方式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表现为不作为之外,其他犯罪通常表现为作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贪污贿赂罪罚金刑标准《刑九》对贪污贿赂罪增加了罚金刑
    2023-08-11
    293人看过
  • 贩卖毒品300克被发现了,贩毒300克判多少年?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300克,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
    2023-04-15
    65人看过
  • 如何理解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
    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下面分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明知是毒品而进行非法销售。一般都具有营利的目的(也有人称之为“牟利”),是否实际获利,不作为本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明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已经明知或者应当明知是“毒品”。这里的“毒品”,只要贩卖人认为是毒品,即使贩卖人误把非毒品当成毒品,或者是对毒品的毒性、成分都不清楚、明确,不知道是哪一类毒品,均不影响其主观方面的认定。但被人欺骗、利用,不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二、明知是毒品而进行“非法销售”,除了销售以外,还包括以毒品易物、以毒品偿还债务、支付劳务等形式。第二、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也有人称之为“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为“以牟利为目的”,这个表述方法是不太准确的。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故意应是以“贩卖”为目的,至于实际是否获利、牟得利益,在所
    2023-06-24
    438人看过
  • 贩卖毒品自首
    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
    2023-06-02
    329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量刑】贩卖毒品罪的几种证据认定
    司法实践中,认定毒品犯罪的证据,主要有案件线索来源、破案及抓获经过、搜查及追缴笔录、鉴定结论、毒品交易的上线和下线、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等。尽管《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贩毒案件的证据认定作了部分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毒品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认定毒品犯罪的证据,主要有案件线索来源、破案及抓获经过、搜查及追缴笔录、鉴定结论、毒品交易的上线和下线、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等。尽管《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贩毒案件的证据认定作了部分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毒品案件的特殊性及侦查机关取证时出现的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案件在证据上如何认定仍然成为困扰审判机关定案的难题。笔结合审判实践,通过具体案件谈谈自己对证据认定的粗浅看法,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一、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毒品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概括两年来我院所审理的30余起贩毒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隐蔽性
    2023-06-11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客观要件分别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05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境(边境)的行为。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一个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毒品管理制度,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违反2的客观方面,犯罪行为人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境(边境)。3、犯罪主体,即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无论是中国公民
    • 贩卖毒品罪客观前提要怎么构成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5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
    • 合伙贩卖武器罪客观方面表现形式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09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武器,弹药。所谓武器及弹药,是指各种具有直接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装置或其他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入境物品表》的规定,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等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等现代武器、枪弹、炮弹、炸弹、地雷、手榴弹等各种军用武器的枪、弹药和爆炸物,如射击运动用的枪、狩猎用的散弹枪和子弹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 贩卖毒品案件的客观证据证据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贩卖毒品相关案件中的证据一般存在获取难度大,证据种类少等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贩卖毒品罪罚金标准的表现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