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的情形存在时,在对方没有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债务。它是兼有抗辩权与形成权性质的复合性权利,而且是一种积极性的权利。
一、双务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3、不安抗辩权: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之前,发现债务人的财务或信用状况发生严重的变化,在履行之后,对方的对待给付极可能不能实现,从而危及到先为履行一方的债权,此时可以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二、对于抗辩权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1、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
2、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3、顺序履行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指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然后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最后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难以履行义务,可以中止履行。
-
事实的抗辩权是什么概念
173人看过
-
顺序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概念梳理与比较
408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418人看过
-
"分析不安抗辩权原则的基本概念"
202人看过
-
延期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延期抗辩权有哪些
119人看过
-
探讨不安抗辩权概念的演变与挑战
310人看过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9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
-
经济法抗辩权的概念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9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
先诉抗辩权概念是怎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4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
-
不安抗辩权概念是怎样的,法律有哪些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如下: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具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可能,可以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