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或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包括以下内容:
1、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因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一方能够承担子女大部分生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
2、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监禁劳动改造,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
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减少怎么办
子女抚养费减少的处理办法如下:
1.子女抚养费数额太少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子女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追加抚养费。
2.起诉追加抚养费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给付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能满足子女现在的生活,或者因特殊情况,子女需要的抚养费数额大幅度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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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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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或者中止给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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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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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6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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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抚养子女的家长应支付多少抚养费?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8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未亲自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需支付子女所需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直至孩子达到法定成年年龄。 1.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者,抚育费用通常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范围的一定比例进行支付。若需同时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生活费用,可以适当调高比例,但通常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2. 若不存在固定收入来源,抚育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相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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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的付款主体有哪些,子女抚养费的的支付主体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8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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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出原定抚养费的情形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01(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确定和变更子女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而现实中变更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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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子女支付抚养费,子女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本案原告的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由于原告父亲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原告所需,影响到原告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原告可依法要求母亲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