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08:40:29 149 人看过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规定有: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怎样处理更好

承揽,合同,损失,先锋,赔偿,修理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怎样处理更好个体运输户李某将一台重型大货车送到先锋汽车修配厂维修。由于是简单修理,修配厂说两天就能提车,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可是先锋修配厂在修车中不慎引起火灾,将该车烧毁。经双方协商,先锋修配厂同意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万元。可是协议达成后,先锋修配厂拖了两个多月也未履行。李某多次讨要未果,将修配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损10万元及停运损失2万元。对本案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双方没有订立修车合同,合同关系不成立。本案是侵权损害赔偿。先锋修配厂修车中烧毁李某汽车,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侵权损害赔偿不应计算间接损失,故停运损失2万元不应赔偿。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竞合。李某把车送到修配厂修理,修配厂同意修理并接收了车辆,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修配厂在修车中没有注意安全,把李某车辆烧毁既属违约,又是侵权,李某有权选择法律的适用,可以要求修配厂赔偿车损和停运损失。思考:1、李某与汽车修配厂是否订有合同为什么

2、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本案是否为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为什么

3、对于上述两种意见,你认为哪一种意见更合理为什么

4、李某可获得多少损害赔偿为什么律师回复:1、已经达成修理合意,合同成立,由于该合同不需要国家批准,因此自成立时生效。2、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约定完成承揽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汽车修理成承揽修理工作,李某支付费用,因此属于该类合同。3、第二种意见。合同已经成立,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做人交付的材料,因为疏忽大意造成损失,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另外,这种损失属于对李某绝对权(财产权)的侵犯,可以按照侵权起诉。4、李某可以获得直接损失的赔偿,也就是车款。另外,由于车辆不能及时得到修理使用(超过了2天),造成停业损失,与火灾有因果关系,应当赔偿。相关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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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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