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一个月工资的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局不受理该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多久才算拖欠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第7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6个月。用人单位如果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行为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二、工资日不发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工资日不发工资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按月支付”的原则。若超过时间未发放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三、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法的多少
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违法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
拖欠工资一个月可以去劳动局辞职吗
130人看过
-
劳动局规定工资能压几个月
453人看过
-
工资少发几百块要去劳动局吗
75人看过
-
工资超过几个月不发可以仲裁
216人看过
-
工作7天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吗
419人看过
-
故意拖欠我两个月工资,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408人看过
工资是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也就是... 更多>
-
几个月不发工资了,我能去劳动局告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
-
劳动局领证可以给几个月一起去工资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4没有这么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常理上说,员工工资是按月发放的,社保要按月交,工资表也得按月造表。建议不要干有违常理的事,否则就会成为税务机关盯防的对象。被税务局盯着,对企业而言,算不上什么好事。呵呵。
-
工资发不出去可以告劳动局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两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请求支付工资外;若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
-
公司没发工资我想去劳动局打好几个月工资没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不是劳动关系,劳动部门没有管辖权。老板公司没有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与雇佣的劳动者不是劳动关系,拖欠雇工工资的,劳动部门没有管辖权。老板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务关系,拖欠工资的纠纷,向老板讨要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