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费的变更之诉与形成之诉是一样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1:22:49 427 人看过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形成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

在变更之诉中,原告一般是要求法院变更其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如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原告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变更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上的撤销权,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消灭已成立的买卖关系。

一、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是什么

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所述的情况紧急要么是主观臆断,错误估计形势,要么是有些根据,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确有情况紧急状态的案件并不多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如何把握情况紧急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存在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因此对这一要件的判断适宜只做一般性审查,如果审查过严,一者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二者容易因为时间的延误导致保全机会的丧失。因此,可主要通过询问当事人或要求当事人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证据以使法官作出一般性的而非非常确切的判断。如被申请人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毁灭证据的行为等即可判断为情况紧急。

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要认真审查,看申请人是否有权处分该财产。当然这里的担保可以是申请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方的财产。如:可以用所属财产,现金,房产,或法院认可的其他资产,以质押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也可以提供法院认可的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第三方保证。在以上担保方式都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由一家有信誉有实力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财产担保服务是一条可选之路。在进行财产保全担保时,法院为了安全起见,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一定的资金,对此各个法院在实践中做法不一,但目的却基本上是为防担保虚置,以备保全错误可能产生的赔偿请求所需。

3、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

依照原告要求法院采取的权利保护方式不同,诉可以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既包括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给付之诉的特点在于法院的判决,具有执行力。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时,原告可以对判决作为执行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对于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适用诉前财产保全制度。

4、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这一条件,应当与诉讼保全的申请人相区别。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然是案件当事人。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不一定是案件的当事人,只要是利害关系人即可。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到他人的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就是利害关系人。

债权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

二、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给付之诉的显著特点就是具有可执行性,原告的给付请求权只有通过被告方的积极作为或不作为才能得以实现,而在确认之诉中,无需被告为一定行为,原告的请求即得以实现;

(2)确认之诉中的确认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而在给付之诉中,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只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前提,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

(3)确认之诉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只对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才可以提起,而给付之诉中,并不以双方当事人对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为必然前提,只是要求被告履行一定义务。

两者的联系:

(1)法院对确认之诉所作出的裁判,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给付之诉,具有一定的预决效力。

(2)确认之诉可能转变为给付之诉。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所谓给付内容,就是指法律文书中确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如交付货款、继续履行合同等。

仅有确认之诉判决的案件是不适宜进入执行程序的,它只能作为发生给付之诉胜诉的前提和基础。在前第一个案例中,原告提起第二个诉讼,要求搬出属己的房屋是应得到支持的,而不适用一事不能再理的规定。第二个案例中,双方当事人要对房屋进行分割时,必须应再有一份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才能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诉讼中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原告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的,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决定不一致,人民法院告知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鉴于此,在审理此类确认之诉案件时,如已经发生侵害,法院应履行释明义务,告知原告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将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进行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我院为了避免这种工作上的被动局面,也曾有过类似的要求。当然,原告坚持只确认之诉的,如果发生侵权,须再次诉讼,明确给付内容后方可进入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离婚是变更之诉还是确认之诉
    是变更之诉。诉是基于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对方,向特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的进行审判的请求。按照当事人提出诉的内容和目的不同,民事诉讼诉可以分为三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一、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法律关系的诉求。按照当事人诉请目的不同,又可以将确认之诉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积极地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如诉请法院确认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收养关系。消极的确认之诉,是指要求法院确认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如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此外,根据当事人提出的时间不同,确认之诉又分为原始的确认之诉和中间确认之诉。原始确认之诉,是指在起诉阶段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确认之诉,是确认之诉的典型形态。中间确认之诉,是指在
    2023-03-20
    397人看过
  • 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所基于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种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给付之诉:要求一方履行给付义务确认之诉:确认存在或不存在某一种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变更或消灭某种法律关系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一种作为之诉,即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给付义务,根据给付时间的差异,可将给付之诉分为现实的给付之诉和将来的给付之诉。现实的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要求被告现时履行一定行为的诉讼。将来的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要求被告在将来某个时间点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讼。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所基于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种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
    2023-06-22
    466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如何写抚养权变更诉状的起诉状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是什么。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3、事实和理由。4、结语和敬辞。一、谁写离婚起诉书谁去法院打官司就由谁来写离婚起诉书,也就是由原告来写。当然有的人为了打好这场官司,通常也会请专业的律师来代写。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1、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2、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3、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
    2023-03-29
    209人看过
  • 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能否一并审理
    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上并无明确分类,系民诉法理论关于诉的分类之一。具体比较如下:种类含义要件分类重要特点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1)有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2)发生争议肯定的确认之诉否定的确认之诉判决不具有执行内容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或者履行一定给付的诉(1)有实体给付请求权存在(2)请求权已到期且对方尚未履行或拒绝履行(1)特定物给付之诉、种类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其中行为给付之诉可分为积极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和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2)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判决具有执行内容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改变既已存在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1)双方当事人对既存民事法律关系无争议(2)新民事法律事实发生从而导致既存民事法律关系改变或消灭程序法上
    2023-06-08
    314人看过
  • 分割财产给付之诉还是变更之诉?
    一、分割财产给付之诉还是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原来双方对财产存在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就是请求判定分别对部分财产享有所有权,改变了原有的法律关系。二、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比如共有关系、婚姻关系等,可以基于一定的事实和行为而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保持存续发生了争议,诉诸法院,要求予以变更,就是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可以分为实体上的变更之诉和程序上的变更之诉。实体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实体效果的请求。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产生当事人之间因离婚判决而导致婚姻关系消灭的实体法后果。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变更程序法律效果的请求,最典型的就是再审之诉。变更之诉的特点:1、当事人之间对既存的法律关系的存在并不存在争议,争议的是
    2023-04-27
    66人看过
  • 怎样起诉要变更抚养费的手续
    起诉变更抚养费有以下流程:1、以子女的名义提交起诉状。2、法院受理立案。3、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一、离婚官司怎么收费离婚官司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2、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案件受理费是50元至300元;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受理费。一、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离婚起诉状;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6、感情破裂的证据。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1、起诉,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2、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3、庭前调解;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5、等候判决;6、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
    2023-04-05
    166人看过
  • 离婚纠纷变更之诉能成立吗?
    离婚纠纷的诉讼属于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又称“变更法律关系之诉”、“消灭法律关系之诉”、“形成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而离婚纠纷就是夫妻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消灭双方之间婚姻关系的诉讼,所以离婚纠纷的诉讼理应属于变更之诉。一、股权转让属于合同纠纷吗股权转让可能存在四种类型的合同纠纷:(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三)因公司
    2023-03-20
    432人看过
  • 抚养费怎样才能变更,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抚养费
    一、抚养费怎样才能变更抚养费变更的如下:1.双方可以先协商。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对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一致是最好不过的了。2.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抚养费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如下: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时,建议去进行调查取证,证明对方的收入状况,可以对方的单位、税务、银行等部门调查取证,查看工资表、个人完税证
    2023-06-08
    363人看过
  • 合同变更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合同变更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一)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二)胁迫。(三)乘人之危;(四)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五)显失公平的、可撤销
    2023-05-06
    370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与变更诉讼标的是一回事不?
    诉讼标的是法律关系,如侵权法律关系、违约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希望法院支持的要求,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XX元,判令被告赔礼道歉。两者是不同的东西,所以变更诉讼标的和变更诉讼请求是两码事。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一、变更诉讼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有效?根据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结束前”。两规定对时限规定的矛盾尚且不谈,为了降低诉讼风险以及提高诉讼的效率。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的申请应尽可能地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且应当以正式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的方式提
    2023-03-28
    138人看过
  • 离婚协议变更之诉的程序
    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出了适当处理,因此,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存放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在事后是不能撤换的。一、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认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通常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结果,因此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其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先决条件,不能完全由当事人的合意来完成,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因此,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或到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可视为所附条件已经成就,
    2023-03-03
    363人看过
  • 请求解除合同是变更之诉吗
    一、请求解除合同是变更之诉吗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属于对双方的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诉讼行为。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者创设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一法律关系之诉。法律设立形成之诉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状态的变动效果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而且对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诉必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提起。形成之诉大多集中在人事诉讼和公司诉讼领域,人事诉讼关涉人类社会生活基本身份关系,有关公司的形成之诉则涉及人数众多的利害关系,因此法律规定由法院以形成判决予以统一变更。二、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的情形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
    2023-05-06
    52人看过
  • 股东起诉公司解散是变更之诉吗
    可以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3-06-13
    129人看过
  • 离婚纠纷诉讼中属于变更之诉还是撤诉之诉
    变更诉讼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消除与对方现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例如,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要求解除销售合同的诉讼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案尚未超过举证期限,变更诉讼请求是可行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行为异议之诉有区别吗?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
    2023-08-06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是形成之诉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1、是形成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2、原告需要借助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时,才有必要提起形成之诉,如果可以通过民法上的形成权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则无须提起变更之诉。
    • 就是变更之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7
      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决,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变更之诉有实体法上的变更之诉与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之分。 变更之诉的特点是: 第一,当事人之间对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无争议 第二,在法院作出变更判决生效前,原法律关系仍然存在。 变更之诉与确认之诉的显著区别在于: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有争议,而需要法院加以明确在变更之诉中,当
    • 增加抚养费是否属于变更之诉?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增加抚养费是否属于变更之诉,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属于变更之诉。人民法院在判决案件之后,若民事主体不服从诉讼,或是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请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的,这是属于另一个诉讼案件。
    • 抚养费变更之诉的范围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原告: 被告(系原告生父):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2000年6月×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
    • 离婚诉讼是变更之诉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7
      离婚纠纷属于变更之诉。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而离婚纠纷就是属于当事人请求消灭双方之间夫妻关系的诉讼,所以离婚纠纷的诉讼当然属于变更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