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综合利用的环保企业都有哪些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1:22:49 245 人看过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目前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仍可享受下列税收优惠。

一、两免三减税收优惠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包括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

对从事港口码头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

以下10种行业界定为生产性企业:

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能源工业(不包括开采石油、天然气);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业;

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股务业;

10、经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行业。

二、再投资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全部税款。

三、弥补亏损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的,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其他优惠规定

1.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外国银行按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5.从2000年4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准予在发生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从2000年1月1日起,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3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从1999年1月1日起,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外商投资企业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据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在本项税收优惠期间,减半后的税率不得低于10%.

9.外商投资企业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据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在本项税收优惠期间,减半后的税率不得低于1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文章
  • 中外合资企业是国企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
    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我们需要更详细地了解案情才能给出具体意见,不过初步看下来你说的和我们团队接手过的一起案件较为相似,可以点我头像详询。——我团队曾代理多起劳动争议及工伤案件,擅长用法律武器打出一套“组合拳”,帮助劳动者最大限度获得赔偿! 【分析】这个问题需要我们了解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知识。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到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同时,中外合
    2024-01-05
    188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国务院:国务院一九八0年十二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依法纳税后,汇出或携出的外汇,以不超过其本人工资等正当净收益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对于这一规定在执行中有些问题,主要是大多数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眷属未随行来中国居住,在我国内伙食、住宿、交通费用多由所在企业供给,个人不用花钱,剩余人民币较多。他们要求增加汇出外汇的数额,特别是来我国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外国石油公司反映强烈,他们认为公司的雇员只身来中国,一般都在近海平台作业,膳宿费用全由公司供给,在中国境内几乎没有什么花费,如果在中国工作所得的工资不能全部汇出,将会使外国石油公司招聘来中国工作的专门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受到影响。我们同经贸部研究,考虑到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实际情况,原定
    2023-05-05
    187人看过
  • 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期限问题
    关于外资企业出资期限的问题,我发现公司法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关于出资期限的问题,说法不一致共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显然这两者之间关于第一期出资额以及剩余出资额的缴清期限,规定不同,不知道外商独资企业该适用那个法规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细则中没有对这块具体规定,又该适用哪个法规呢?还有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时候,外商独资企业和
    2023-06-06
    345人看过
  • 外资企业综合管理由谁处理
    外资企业综合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外资企业是一个100%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不包括外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按照国际税收惯例,我国应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因目前我国尚无单独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故外资企业也按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一、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
    2023-02-23
    322人看过
  • 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吗
    中外合作企业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而是属于中国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哪些审批程序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023-03-04
    297人看过
  • 哪些企业需要交环保税
    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我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缴纳环保税。一、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确定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目税额、征收管理等制度。二、环境保护税法按什么条件申报缴纳按照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交什么税1、
    2023-06-22
    171人看过
  • 外资企业综合管理模式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综合管理模式是什么?(一)外资企业的物资购买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决定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国际市场购买。外资企业在中国购买物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与中国其他企业同等待遇。(二)外资企业的产品销售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外资企业可以自行在中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可以委托商业机构代理销售。(三)外资企业的财务与会计外资企业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其所在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四)外资企业职工的劳动管理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订明雇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外资企业不得雇用童工。二、外资企业设立分公
    2023-06-19
    250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三资”企业设立程序
    (凡标注*号的可点击进入,进一步查看其详细信息,这里所指的三资企业设立程序,是指总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请参见审批机关与审批权限*)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合资或合作各方洽谈,签署合资或合作意向协议外商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中方代理中方办理(下同)申请立项*(所在地市或省计划委员会审批)企业名称登记*(地市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在地市或省计划委员会审批)申报合同、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与核发)企业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市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企业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与核发)制作企业印鉴(所在地公安局)申请企业代码(省技术监督局)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财政登记三资企业设立程序说明一、审批机关和审批权限在皖兴办外
    2023-06-06
    233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新增资本贷款必须用于哪些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2000a年3月3日以银发[2000]68号印发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新增资本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新增资本贷款(以下简称中方增资贷款),是指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包括港澳台资)的中方投资人增加注册资本金时不足部分发放的人民币或外币中长期贷款。中方增资贷款必须用于从事《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
    2023-04-23
    244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增资的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5、外汇登记证原件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行业限制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的共同研究,对中外合资企业按照行业进行分类审批,分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类。详见参考资料《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一)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二)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
    2023-03-30
    198人看过
  •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鼓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就相关问题做了后续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综合利用资源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的方式根据《条例》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与加计扣除方式类似,减计收入也是一种
    2023-06-07
    126人看过
  • 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九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所称侨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独立经营或者同国内企业合作生?、合作经营的华侨或港澳同胞资本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外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独立经营或者同中国企业合作生?、合作经营的外国资本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华侨或港澳同胞资本的或外国资本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资经营的企业。三、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切外汇收付,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办理。四、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在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或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的其
    2023-06-06
    319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法涉及哪些方面?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所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都被视为中国的法人,并受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立合营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所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都被视为中国的法人,并受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立合营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合营企业应如何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合营企业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通过协议或合同设立的经济组织。在中国,合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于合营企业如何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可以从
    2023-08-27
    49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否包含在内
    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否包含在内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四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和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一家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企业。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特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特点如下: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这
    2023-07-19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咨询
    • 环保税有哪些企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8
      涉及到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酿造、纺织、制革、发酵、电镀、印染、造纸、食品加工、化工、制药等污染行业等需要缴纳环保税,《环保税法》的主要征收范围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种。
    • 如何认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投资企业的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3
      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可以冻结。
    • 中外合资企业缴纳个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比是特别法,况且公司法对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也没有进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修改之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条款。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 中外合资企业的最低是合资企业的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统一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作为合资企业法等法律并没有特别规定,但是一些行政法规有具体规定:(1)从事零售或批发业务的合资商业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目前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XX关于中外
    • 中外合资企业中,有哪些合同组织或者合营企业合同的组成部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外合资企业中,有合资协议、合同和章程。按照效力的高低可以排列为:章程>合同>合资协议。中外合资企业法第十条本条例所称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