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但是当庭不认罪怎么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5 04:50:05 81 人看过

涉案人员拒绝承认自身罪责,往往涉及到嫌疑人所行使的辩护权或者保持缄默。国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拒绝自我证明有罪的合法权利。

然而,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是否成立,需要依据的关键因素并非仅仅是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而是案件本身的客观事实以及相关的法规法律。在那些存在明确犯罪事实,且证据充分的确立情况下,即便嫌疑人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证,也依然可以依法对此进行量刑定罪。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自首认罪认罚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自首认罪认罚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行贿罪的自首的处罚是什么对行贿罪自首的量刑规定是将会按照具体的行贿罪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比照量刑的范围来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
    2024-01-09
    281人看过
  • 检察院认罪但不认罚怎么办
    一、检察院认罪但不认罚怎么办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亦未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并且拒绝遵守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待执法机构进行友情提醒之后,仍然未能执法机构便会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所谓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真实地表达对自身过错的深刻反省,以及对相应处罚方式的同意与接受。因此,对认罚情况的考察应聚焦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诚挚悔过之心与实际行动,其中需考虑到其是否兑现了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承诺。同时,《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量刑指引》还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处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时,应各尽职责、协作配合、相互约束,以确保司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而作为执行者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利并必须依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落实实行
    2024-04-06
    364人看过
  • 自首应该怎么处罚如何对自首处罚
    一、自首要符合哪些条件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或者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愿意接受审查和追诉的。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投案以后,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不管司法机关是否掌握,都必须如实的、全部、彻底的向司法机关供述,不能有任何隐瞒。至于有些细节或者情节犯罪分子记不清楚或者确实无法说清楚的,不能认为是隐瞒。只要基本的犯罪事实和主要情节说清楚,就应当认为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分子避重就轻或者供述一部分,还保留一部分,企图蒙混过关,就不能认为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必须接受审查和追诉。虽然本条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来说,必须做到这一点,只
    2023-02-21
    256人看过
  • 检察院翻供当庭又认罪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检察院翻供当庭又认罪一般是不能被认定为自首情节的。司法实践中,是否坦白由检察机关认定,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仍不认罪,检察院不会认定坦白。到开庭时又自愿认罪的,量刑上只能认定为当庭自愿认罪,也可以从轻处罚,但是从轻的幅度比坦白小。一、如何审查犯罪嫌疑人翻供行为?被告人的口供,在历史上曾被视为证据之王,有供必定,无供不录。在科学发达的今天,人们对口供有了较为客观的认识,即口供的证明力最强,但口供的虚伪性也最大。在被告人翻供的案件中,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原供和翻供都要进行认真的审查。1、要审查原供是否属实。要审查原供的真实性,就必须看原供是否明确具体和前后一致,如果被告人原供明确具体,能说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等具体情节,并且前后多次供述的内容一致,原供的真实性就大。反之,如果被告人原供抽象笼统或者模棱两可,叙述不出具体情节,并且反复较大前后矛盾的,就说明原供有虚假的可能性。2、要审查
    2023-06-28
    288人看过
  • 认罪认罚和自首量刑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错误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唯量刑不当的认罪认罚上诉案件,二审法院不得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自首、坦白等情节指控不成立的,经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后,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不得对被告人再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进行审理。一、一审公诉案一审能改变二审结果吗公诉案件如果属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二审能改变一审结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
    2023-03-09
    241人看过
  • 当庭认罪认罚有效吗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认罪认罚不一定当庭宣判的。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庭宣判的条件包括: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
    2023-03-15
    461人看过
  • 诈骗!4万,自首了,认罪认罚,退款的,怎么处理
    一、诈骗!4万,自首了,认罪认罚,退款的,怎么处理在行为领域中,诈骗乃是一种普遍存在且危害性严重的违法犯罪行径。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攫取他人财产,这种行为往往以涉及账款的数量来界定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若涉案金额达到了犯罪的标准,便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在这样的情况下,诈骗案件的嫌犯若能够主动向警方声明并将所侵吞之财退还,根据具体的案情严重程度,可能会获得从轻发落甚至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18万罚金是怎么计算诈骗罪所涉及的罚金金额应根据犯罪分子实施的诈骗行为所涉及的具体金额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
    2024-05-06
    303人看过
  • 犯罪分子当庭认罪认罚怎么走程序?
    一、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所谓当庭认罪,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对此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认罪须在当庭。当庭自愿认罪与其他量刑情节不同,其主要来源程序法。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而当庭认罪的不影响对该量刑情节的适用。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第二,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嫌疑人承
    2023-03-26
    290人看过
  • 怎样认定自首能减轻处罚
    主动投案自首的认定为: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驾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吗?醉驾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醉驾,也就是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它属于一种犯罪行为,罪名是危险驾驶罪;果醉驾以后自首。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对于醉酒驾驶后自首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023-07-25
    326人看过
  • 开庭最后怎么认罪?认罪之后处罚是不是就少了?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处理案件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开庭进行审理的,开庭的时候结果一般肯定都会其中的一方是有罪的。认罪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减刑的时候的。对于开庭之后很多情况都是有认罪的情况发生的,那么开庭最后怎么认罪?在判决书下来之前,认罪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一般而言,认罪是指被告人承认针对他而提起的刑事指控。但从程序法的意义上看,认罪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够在刑事诉讼中引起一定程序的发生、改变或终结,因此,需要对其构成条件和法律意义进行进一步的探讨。笔者认为,构成程序法上的认罪应当具备以下一些要件:第一,认罪是指发生在刑事案件已经提起诉讼,并且已经完成证据展示,而法庭尚未开庭审理的阶段,即庭前阶段的承认行为,这是认罪成立的时间要件。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有可能就针对自己的刑事指控做出承认,但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的承认行为不应被赋予程序法上的意义,
    2023-04-28
    135人看过
  • 去自首就要认罪认罚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去自首就要认罪认罚吗就犯罪者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罪行这一情节而言,并非强制要求其必须承认其所犯之罪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自首行为内涵的相关解释,可以明显看出自动到案并不等同于认可罪行。对于自首这个概念,我国刑法第67条给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在自首人员能够自动投案并诚实地供述本人犯罪过程的前提下,这种情况才能被视为符合自首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予以简短但精准的解读:被告人的行使合法辩护权与其具有自首情节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矛盾或冲突关系。《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二、去自首多久可联系家人倘若涉案人员选择到案接受处理,那么警方将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其家属予以告知。当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之后,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相应的审判时长。对于需由公安部门进行侦
    2024-07-24
    294人看过
  •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不起怎么处罚?但有自首情节又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走的法律程序,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2023-03-17
    143人看过
  • 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案件的处理
    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没有认罪认罚,但当庭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就定罪和量刑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作出裁判。据此可知,所谓当庭认罪,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对此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认罪须在当庭。当庭自愿认罪与其他量刑情节不同,其主要来源程序法。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就定罪和量刑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作出裁判。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而当庭认罪的不影响对认罪认罚量刑情节的适用。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自愿认罪的由于没有简化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一般不能认定当庭自愿认罪。第二,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好非常准确地记住案发的详细经过,有的甚至会对鉴定结论等证
    2023-04-05
    67人看过
  • 帮信70万流水自首认罚认罪怎么判
    一、帮信70万流水自首认罚认罪怎么判若涉及到金融违法行为,例如帮信罪中的非法流水达到70万元人民币且超过了20万元,便符合了本地司法机关规定的立案标准。对于此类案件,倘若明知他人正试图借助于信息网络实行犯罪活动,而您却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种技术支持,甚至还包括各类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协助等,那么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面临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
    2024-07-15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当庭不认罪不构成自首的条件是什么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认罪须在当庭。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与其他量刑情节不同,它主要来源于程序法。“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审理认罪案件的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说明对当庭自愿认罪的犯罪分子予以从轻,具有程序法的意义。由于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在明
    • 请问认罪认罚自首是怎么处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认罪认罪自首的一般是可以从轻处罚,如果犯罪的情节比较轻,那么还可以免除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犯罪之后执法人员在处罚时也会从案件的各个因素,以及还有当事人的犯罪认错的态度上进行量刑。
    • 当庭自愿认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辩护词要怎样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8
      当庭自愿认罪辩护词要点 一、从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等主观意图上来讲,在一定程度上是因其吸毒才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 二、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XX和XXX的全部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被告人是在侦查机关抓获的过程中,没有反抗、逃跑等行为。 三、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且有真诚悔罪表现,应当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
    • 如何区分当庭认罪和自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1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当庭自愿认罪指的是,犯罪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认定本情节时应当注意;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 第二,认罪必须出于犯罪人的自愿。 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
    • 不到庭认罪算自首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5
      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由此可以看出,构成自首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 1、必须自动投案。 2、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当庭不认罪不构成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