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9:00:19 492 人看过

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赔偿: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纠纷。

3、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的方式维权索偿。

一、租房合同违约应该找什么部门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约定不明确时合同成立效力如何判定

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可以重新约定,或者从法定。原则上应按《民法典》第规定的方式履行: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民法典》第511条规定适用。

三、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1)申请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民事诉讼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解决买卖合同中交易物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买卖合同交易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处理是:1.扣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扣价协议,或者可按合同所规定的质量差价,实行按比例扣价处理;2.退货,包括买方自行解除合同所规定的他应承担的义务,并有权提出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主张;3.其他补救方法,还有损害赔偿、换货、修理等补救方法。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形式有什么?1、供应商与出租人直接订立买卖合同这是买卖合同订立的典型形式。买卖合同谈判与订立形式上是在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但是谈判的实质内容事前通常已基本确定,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商谈所确定的条款,及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为承租方的利益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如果承租人未挑选供应商而委托出租人代为寻找,则承租方应委派代表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或先行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事关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一致。2、租人作为出租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这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一份代理协议,明确规定承租人代
    2023-07-22
    280人看过
  • 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可以拒绝收货吗
    1、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可以拒绝收货。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律师补充: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2、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
    2023-05-06
    473人看过
  • 凭样品买卖合同的质量要求
    凭样品买卖的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标的物的品质与货样相同是当事人关于标的物品质的约定,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符合样品的品质为买卖生效的。一、买卖合同交付地点是哪里买卖合同交付地点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地点来执行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百零三条【标的物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
    2023-03-29
    173人看过
  •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合符要求的需要赔偿吗
    一、勘察设计的质量不合符要求的需要赔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二、勘察设计人提交文件的要求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的勘察人、设计人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其所提交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里讲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也要包括符合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这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是指依照标准化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三)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2023-05-03
    273人看过
  •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解除买卖合同的原因分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合同解除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
    2023-04-10
    436人看过
  • 国家买卖合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书的要求。(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四)对出卖人出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的处置办法,该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
    2023-02-18
    84人看过
  • 质量纠纷买卖合同诉讼请求怎么写
    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的写作如下:一、第一,明确双方的主体身份,也就是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看似简单,然而在法律实务中时有告错主体,自己撤诉或被驳回的情况。二、第二,确定案由,明确双方之间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由于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较低,未能签订合同。三、第三,诉讼请求,在起诉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明确诉讼要达到的目的,简单扼要!可以主张利息的一并主张,尽量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问题,以免造成多次开庭的问题。工程质量纠纷的概念工期索赔及程序要求(1)概述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工期索赔是双面的,承包方的工期索赔和发包方的工期反索赔。承包方的工期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发包方责任时,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方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
    2023-07-25
    477人看过
  • 合同履行质量不符怎么办?
    合同履行质量不符是指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退货或要求对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是一方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或完成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时,采用修理、更换、重作和减少价款或报酬的方式承担的违约责任。采用何种补救措施,可以由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害的大小合理选择。一般来说,修理是在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但有修理可能且债权人需要该标的物时采用。更换是无修理的可能和必要,如费用过高、耗时过长时,债务人交付相同种类、质量的标的物。重作是债务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合约定,不能修理或无必要,而应予重新制作的补救措施、如果标的物不经修理、更换或者重作尚能使用或者利用的,也可以采取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来弥补损失
    2023-03-06
    325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是指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必须具备的形式上的必要条件。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这里所讲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具体形式: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或协议(书);2.信件,即通过各种渠道传递的原始书面函件;3.电报(telegram,cable);4.电传(telex)。《民法典》不仅规定了书面合同形式,还规定了口头形式的合同和其他形式的的合同。《民法典》规定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在内的数据电文均为书面形式。但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书面形式并不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2023-06-06
    212人看过
  • 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610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五百八十二至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即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一、合同违约责任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4、其他补救措施质
    2023-03-07
    452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办,买卖合同的要件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办买卖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以下规则确定产品的质量:1.产品质量标准不明确,如果国家有标准,或者有行业标准,那么可以直接按照国家以及行业标准执行。2.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方可以根据产品的同类产品,确定市场的同类商品质量标准或符合能够达成合同目的的特殊标准来执行。3.按照双方的交易习惯。买卖双方曾经有过多次交易的,可以按照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继续执行。如果对交易产品的质量没有明确的一致意见,事实上,卖方必须按照上述质量标准交付,如果买方发现商产品质量不合格,另一方可以据此认定对方违约。二、买卖合同的要件有什么?买卖合同的要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三、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解决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有:1.
    2023-06-19
    65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的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时的处理方法如下:(1)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商确定,协调不能确定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2)仍有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合同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如何处理承揽人应当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遵守定作人提出的标准和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根据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是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在合同成立后,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始工作,而且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承揽人对定作物的瑕疵负有担保义务,是指承揽人必须保证其所交付的工作成果的品质及其效用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合同的规定,那么承揽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揽人交付的定作物如果在质量、包装等实
    2023-07-31
    126人看过
  • 货物买卖合同国际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一)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自身的情况,除合同名称外,在这部分内容中还应当包括合同号,即通常由一组数字和字母所组成的号码。(二)合同当事人的情况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必须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规定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明确谁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主体。一、催讨欠款诉讼期有多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即实体权)仍然存在,但诉权归于消灭,当事人的请求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即所谓“丧失胜诉权”,且因诉权消灭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国家不再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自然债”。这种制度就是诉讼时效制度,其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的限制。(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
    2023-03-10
    155人看过
  • 符合工程质量检测要求吗?
    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
    2023-06-23
    41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交易物不符合合同要求该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8
      买卖合同交易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处理是: 1、扣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扣价协议,或者可按合同所规定的质量差价,实行按比例扣价处理; 2、退货,包括买方自行解除合同所规定的他应承担的义务,并有权提出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主张; 3、其他补救方法,还有损害赔偿、换货、修理等补救方法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 质量纠纷买卖合同要求请求怎么写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4
      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的写作如下:   一、第一,明确双方的主体身份,也就是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看似简单,然而在法律实务中时有告错主体,自己撤诉或被驳回的情况。   二、第二,确定案由,明确双方之间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由于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较低,未能签订合同。   三、第三,诉讼请求,在起诉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明确诉讼要达到的目的,简单扼要!可以主张利息的一并主张,尽量一次性解决所有的
    • 商品买卖不符合合同要求怎样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2
      买卖合同交易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处理是: 1、扣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扣价协议,或者可按合同所规定的质量差价,实行按比例扣价处理; 2、退货,包括买方自行解除合同所规定的他应承担的义务,并有权提出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主张; 3、其他补救方法,还有损害赔偿、换货、修理等补救方法。
    • 买卖合同质量不合格的主张赔偿怎么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4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纠纷。买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的方式维权索偿。
    • 承揽人不符合质量要求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修理、重作或者减少报酬。给定作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