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协商是否具有强制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4:50:28 401 人看过

劳动争议协商及调解没有强制性,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

(一)协商流程。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另一方应在5日内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超过5日不回应视为拒绝协商),双方书面约定协商期限。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二)协商期限。协商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三)协商代表。职工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还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四)法律效果。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五)程序衔接。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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