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9:05:18 168 人看过

不动产权证共有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权利和份额划分,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不动产权证书上为什么没有具体的不动产类型?

1、哪些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不动产权证书》上为什么没有具体的不动产类型

在我国,不动产的种类比较繁杂,有土地、海域、房屋、森林、林木、草原、水域、滩涂等。分散登记时期,基本上每一类不动产都有相应的登记体系和证书样式,造成了证书种类繁多,既不经济,也不方便。

统一登记后,需要将原来各类不动产证书记载的内容集成到一本证书上记载。考虑到证书的统一适用性,证书在内容设置上规避了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名称,提炼出了原来各类证书上的一些共同性内容,比如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用途、面积等。

《不动产权证书》设置了权利类型栏,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在颁发证书时,可以通过权利类型的填写体现出来。权利人通过权利类型,能够清楚地看到权利人拥有的不动产及其权利种类。比如,权利人拥有一套商品房,则在权利类型中可以看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土地权利和房屋所有权的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以及土地权利使用期限等,在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中可以看到对应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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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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