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否有特殊身份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5:21:50 54 人看过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谁

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如下: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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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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