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监护是如何进行检查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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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承担监护义务的人是监护人。监督不是权利,而是义务。监护和亲权也不一样。监护制度的作用是帮助自然人在没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实现权利能力,从而生存和发展,使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义务得到法律和强制性的保障。
如何证明是孩子监护人
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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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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