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41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330元,长丰县310元。
淮北市:市区390元,濉溪县320元。
亳州市:市区360元,涡阳县、蒙城县340元,利辛县310元。
宿州市:市区360元,砀山县、萧县、泗县、灵璧县310元。
蚌埠市:市区370元,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310元。
阜阳市:市区370元,界首市、太和县340元,阜南县、临泉县、颍上县31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39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330元。
滁州市:市区370元,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320元。
六安市:市区360元,寿县、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和叶集镇310元。
马鞍山市:市区390元,当涂县320元。
巢湖市:市区370元,无为县、庐江县、和县、含山县320元。
芜湖市:市区370元,经济开发区39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310元。
宣城市:市区360元,宁国市350元,广德县、绩溪县、泾县320元,郎溪县、旌德县310元。
铜陵市:市区370元,铜陵县320元。
池州市:市区(含九华山风景区)37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320元。
安庆市:市区360元,怀宁县、桐城市、太湖县、望江县310元,宿松县、枞阳县、岳西县、潜山县290元。
黄山市:屯溪区(含黄山风景区)36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祁门县、歙县、黟县31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4.50元(每人每小时,下同),肥东县、肥西县3.60元,长丰县3.40?元。
淮北市:市区4.20元,濉溪县3.50元。
亳州市:市区3.90元,涡阳县、蒙城县3.70元,利辛县3.40元。
宿州市:市区3.90元,砀山县、萧县、泗县、灵璧县3.40元。
蚌埠市:市区4.00元,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3.40元。
阜阳市:市区4.00元,界首市、太和县3.70元,阜南县、临泉县、颍上县3.4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4.2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3.60元。
滁州市:市区4.00元,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3.50元。
六安市:市区3.90元,寿县、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和叶集镇3.40元。
马鞍山市:市区4.20元,当涂县3.50元。
巢湖市:市区4.00元,无为县、庐江县、和县、含山县3.50元。
芜湖市:市区4.00元,经济开发区4.2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3.40元。
宣城市:市区3.90元,宁国市3.80元,广德县、绩溪县、泾县3.50元,郎溪县、旌德县3.40元。
铜陵市:市区4.00元,铜陵县3.50元。
池州市:市区(含九华山风景区)4.0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3.50元。
安庆市:市区3.90元,怀宁县、桐城市、太湖县、望江县3.40元,宿松县、枞阳县、岳西县、潜山县3.20元。
黄山市:屯溪区(含黄山风景区)3.9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祁门县、歙县、黟县3.40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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