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7:58:59 266 人看过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便字第008号《对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89年7月6日

国家税务局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

武汉市税务局:

你局《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国务院国发[1989]1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改革鼓励教育科研卫生单位增加社会服务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税务局(89)国税所字第067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9]10号文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所说的对高等学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对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高等学校举办的校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均不属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989年6月2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稀土磷肥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1999年1月5日国税函[1999]3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稀土磷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1998]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稀土磷肥属复混肥,如企业生产的稀土磷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中有关复混肥免税的规定,即: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成本中所用的免税化肥比重高于70%的,应给予免征增值税。
    2023-06-07
    237人看过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租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租营入部租部租租总税租关对问务务局的题于部征对税广东省税务局:你局(87)粤税一字第046号《关于对房租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现批复如下:一、总局(86)财税营字第084号通知第二条:“对企事业单位将自有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收取的房租,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和学校。二、企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自有住房中因本单位职工换房、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由非本单位职工居住,对这部分房租收入,可比照出租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收取的房租,免征营业税。
    2023-06-07
    267人看过
  • 房产税和土地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过程
    一、纳税人申请纳税人按规定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一式四份),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职工人数、主要产品、占地面积或房产原值等),近二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申请减免税的主要原因,申请减免税金额和起止时间,填写拟减免税种的减免税申请表(一式四份),连同反映企业当期盈亏情况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式四份)一并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市直分局管理科)。二、税务机关审核、审批(一)主管税务机关(市直分局管理科)收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应调查核实,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一式四份),提出核实及办理意见,企业减免税申请、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其余上报县(市、区)局、市直分局。(二)县(市、区)局、市直分局对上报的减免税申请要认真审核,对减免税额较大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无误后,有审批权限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即可予以批复,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不予批复。没有审批权限需向上
    2023-05-05
    49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2023-06-15
    271人看过
  • 四川省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有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所有时,我们不仅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租赁,我们还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虽说税费相比使用可以带来的价值微乎其微,但国家政府还是出台了相关的土地税减免的政策。各地的土地税减免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来说都是相同的。那么四川省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呢?四川省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有关规定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
    2023-04-19
    452人看过
  •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私人出租住房租金调整后征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关于对本市私有房屋出租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市局曾以(87)市税三字第1166号,(89)市税三字第56号,(90)市房政字第016号文明确,对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的,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1957年私房租金标准的,在本市房屋租金调整改革前,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近接市房改办和市房管局(91)京房改办字第49号文,从1992年1月1日起至1994年12月31日分三步对本市私人出租住房租金参照直管公房租金的提租幅度予以调整,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0.76元。考虑此次调整私房租金标准,主要是为配合本市房改试点方案的实施采取的配套措施,调租后租金仍不足以维持修缮费用。为支持促进全市房改试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以依照市房改办和市房管局(91)京房改办第49号通知规定的租金标准并报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出租住房及用地,仍暂缓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
    2023-06-10
    188人看过
  • 高压走廊的土地使用税可免吗?
    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及电站用地,目前的政策是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内高压输电线如果产权是自己的,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如果高压输电线产权不是公司的,得看谁先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公司先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已经纳税,可以同高压线产权房协商收取相应费用。按照土地使用税法规定: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一、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
    2023-04-04
    90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以房换土地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7-20生效日期:2001-07-20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流[2001]255号浦东新区税务局:你局《关于以房换土地征收营业税规定溯及力问题的请示》(沪税浦办[200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这里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纳税人以房换取土地,取得的日土地使用权这个经济利益,按规定应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在1995年4月17日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中,对合作建房中的土地换房产和房产换土地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也进行了解答,明确对这种行为应征收营业税。这一解答,也是在条例细则的基础上对具体行为的进一步解释,不存在对以房换土地征税应从何时执行的问题。由于在确定以
    2023-05-05
    116人看过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庆曼图林业有限公司申请免征城市房地产税的批复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安庆曼图林业有限公司申请免征城市房地产税的请示》(宜地税(2006)144号)收悉。长期以来,我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一直按照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管理。由于国、地税机构分设和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造成目前各地对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在税收政策上难以把握,在征收管理上不尽一致。为统一税收政策,规范对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征管,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对外商投资企业仍继续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并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二、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适用税率(税额)、纳税时间、纳税地点、征收管理等比照现行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根据1994年分税制改革相关政策,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分别执行现行的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地不得另开口子,制定减免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
    2023-04-22
    450人看过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多么
    一、什么是房产税?什么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营业性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造价)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营业性土地使用权或营业性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收房产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征收房产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四、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02-28
    42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国税函[2005]968号2005-10-1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填海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青地税发[2005]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享受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的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月十四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2023-06-10
    55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税年年内征收吗
    一、关于土地使用税年年内征收吗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税按年度缴纳的,只有应税土地才需要每年按时缴纳。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二、征地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2023-04-18
    495人看过
  • 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吗
    根据我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国家对于高校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一、房产税从第几套房开始征收房产税从第二套房开始征收。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房产税的纳税时间如下: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2023-03-22
    53人看过
  • 血站是否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问题:对血站自用的房屋、土地是否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答:财税[1999]264号文件规定: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所称血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本通知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提示:依据文件规定免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2023-06-07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合法的民办学校如何免征土地使用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4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r《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 房产税和土地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过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6
      税务机关审核、审批 (一)主管税务机关(市直分局管理科)收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应调查核实,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一式四份),提出核实及办理意见,企业减免税申请、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其余上报县(市、区)局、市直分局。 (二)县(市、区)局、市直分局对上报的减免税申请要认真审核,对减免税额较大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无误后,有审批权限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即可予以批复,不符合减免
    • 企业停产免征土地使用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企业停产一般不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 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1)申请人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带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并完整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然后提出申请并领取《受理回执》。 (2)事先备齐所需的所有资料,等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所需资料还有调查审核。 (3)之后就可以凭《受理回执》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到批复文件。 申请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的,需要准备土地税减免申请报告,写清楚减免的理由和依据等等,还需要提供一系列需要提供的各类报表。而后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税
    • 省有没有关于安置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9
      国有土地出让的定义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