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就是行政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22:12:26 467 人看过

正确。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程序及时限

1、立案

土地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情况在7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

(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部门或者举报人。

(3)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

(4)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

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立案呈批表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结案之日起14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分建议书和犯罪案件移送书等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调查取证

3、听证(非必经程序)

(1)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拟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履行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义务。

(2)听证内容告知。

当事人在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举行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事项。

4、审查和决定。

5、决定处罚

包括决定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

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布行政处罚决定后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7、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是否为破产债权
    一、行政处罚是否为破产债权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二、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一)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二)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
    2023-04-24
    21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口头作出是否有效?
    一、行政处罚口头作出是否有效?行政处罚口头作出而没有相应的决定书是无效的,因为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二、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在第五章中分别规定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
    2023-06-02
    319人看过
  • 处罚行为是否有悖于行政处罚法
    其次,105次的处罚行为有悖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所以说,司机违法时,执法部门在处罚的同时还应该对司机进行教育,加强司机的守法观念。而本案中的司机违法了105次,作为执法部门,司机违法数十次时,完全有必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所以说,司机违法105次,而且被处罚105次,这明显违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023-04-22
    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作出后能否不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不能不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
    2023-08-02
    219人看过
  •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合法的。有无行政处罚权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决定的,而是在国务院成立这些部门的时候,就已经赋予了这个行政机关具有这样的权力。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
    2023-04-04
    443人看过
  •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拘留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至于行为是否合法或适当则不影响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存在。行政处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属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完全不同于刑事处罚,与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均有很大区别。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
    2023-06-06
    66人看过
  • 行政行为作出后能否更正法律依据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不可以更正法律依据。2、行政行为是依据法律作出的,如果更正法律依据的,应当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
    2023-03-02
    305人看过
  • 超出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效
    一、超出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效超出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但是,《程序规定》对超出规定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首先,《程序规定》是一部程序性规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都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的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其次,不能因《程序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超出规定期限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而得出片面的结论。举例而言,《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023-04-19
    4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告知行为是否可诉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收到复议书15天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
    2023-02-09
    171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优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一、抵押权是否优于行政处罚抵押权优先,抵押权是最重要的担保类型,赋予最高的担保地位。其价值功能就在于被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性。其表现为:1、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2、与债务人的其他抵押权人相比,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和查封相比,抵押具有优先权。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查封和扣押,但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说明抵押优先于查封和扣押。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和变卖,但最终所得价款,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进行转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切实保障抵押权”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案件经办人必须是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监督员,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其他
    2023-06-26
    33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公安行政不作为是否可行
    一,行政诉讼公安行政不作为是否可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和完善办案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监督制度。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属实,可以向办案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法制、纪检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检察监督部门反映,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实在不行保留证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案件通常是行政机关怠于或者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造成相对人受损所引起的,而作为相对人,首先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其履行职责的申请,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情形通常只有在其接受申请后怠于或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才能成立。二,特有原则1、选择复议原则2、审查具体行政
    2023-06-02
    431人看过
  • 实行行政裁决是依职权吗?
    一、实行行政裁决是依职权吗?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对行政裁决的概念,由于解释者的角度不同,于是在理论界产生了最广义、广义、狭义三种不同的解说,其外延与内涵也有较大区别。最广义说认为,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某种特定程序,对特定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具有法律效力决定的活动,这种行政裁决除了解决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外,还直接运用准司法程序对相对人实施制裁,提供救济。二、行政裁决与其他典型行政行为共同之处第一,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予。因此,其本质上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范畴。第二,行政裁决体现的是行政机关单方面意志。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依职权或相对人的申请,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行为。它既不是行政相对人单个或者共同的意志,也不是当事人与行政主体协
    2024-02-02
    383人看过
  •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认定与理解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需行政相对人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也称主动行政行为和积极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待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主动为之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很多,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如何对待检察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公法领域的重要原则就是职权法定,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检察院享有调查权,正如法院不享有侦查权一样。但证据毕竟是一种客观事实,当它出现在法官面前并可能对案件造成影响时,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法院不应置之不理。尽管检察院依职权收集的证据,因缺乏法定性而不应自然作为证据使用,但它可以作为证据线索而由法院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调查,并对查证结论作出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
    2023-07-17
    433人看过
  • 没收到行政处罚多久作出《行政处罚多久作出》
    一、行政处罚多久作出行政处罚因为案件类型不同,处理部门不同,所以处罚的时间也不相同。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期限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而各类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也多有不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另外,许多类别的行政处罚也存在没有期限规定的状况。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
    2023-03-21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是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05
      以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无须相对方的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有相对方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对依职权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分类研究的意义,在于明确二者的不同规则,有助于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判断。对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由于是针对行政机关已作出的行为,
    •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规定是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 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指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在作出处罚决定和执行决定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步骤与方式。行政处罚
    •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7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定事项应为:(一)当事人有无行政违法行为;(二)当事人应否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三) 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四)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行政处罚幅度内的法律责任;(五)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