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户口不在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
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即房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植等),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
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
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2009年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成了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原属于住建部下设的房管办)、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
户口不在本村宅基地
170人看过
-
户口不在本村有宅基地吗
224人看过
-
农村户口不在本村有宅基地吗
331人看过
-
宅基地确权户口不在本村怎么办
479人看过
-
户口不在本村是否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433人看过
-
户口不在本村是否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174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户口不在本村的宅基地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0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即房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植等),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
-
户口不在本村有宅基地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3没有。非本村户口的非农民和农民,不能申请住宅建设和住宅所有权。宅基地被农村农户或个人用作宅基地占用,利用本集体所有土地。包括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房子、盖子的计划地三种。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本村户口能在本村买宅基地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3本村村民也不可以买本村的宅基地。 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不可以任意买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本村村民也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只要是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
户口不在本村能否继承宅基地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5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
-
户口不在本村可以有宅基地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8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本村不能申请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