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09:54:39 417 人看过

一、榆林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二、榆林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申请条件

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

三、榆林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办理地点

榆林市伤残鉴定指导中心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根据法律规定因旧伤复发属工伤吗
    因旧伤复发属工伤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之前的工作性的伤害所导致的身体延续性的伤害,那么此时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还有住院费用,护理费用等等都是需要由原来的单位来继续支付的,通常有保险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
    2023-06-23
    263人看过
  • 职工工伤旧伤复发扣绩效吗
    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因为职工没有给公司创造绩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
    2023-03-16
    77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
    进行工伤复发鉴定: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据上述叙述,可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可否终止合同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2023-02-17
    383人看过
  • 榆林船员服务簿发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榆林船员服务簿发证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渔船的检验、登记以及进出渔港签证,渔船船员的考试、发证,渔船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渔港水域内渔船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第4号,2017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二、榆林船员服务簿发证受理时间地点受理地点:榆林市市民大厦(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夏季:早上8:00—11:30,下午14:30
    2023-05-13
    116人看过
  • 榆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榆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一)关于参保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5.《关于印发〈机关事
    2023-05-13
    64人看过
  • 桂林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流程有哪些
    一、桂林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流程有哪些1、接收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即时)2、审核(即时)3、结果反馈(即时)二、桂林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办理材料1、《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备案表》2、《工伤人员继续治疗申请表》3、医疗机构的病历、疾病证明、检查报告、入院证等能佐证病情的资料三、桂林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的法律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2、《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工伤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四项:工伤人员因病情需要继续治疗的,由用人单位填报《工伤人员继续治疗申请表》提供医疗机构的病历、疾病证明、检查报告、入院证等材料
    2023-05-14
    442人看过
  • 旧工伤复发需不需要做工伤认定
    工伤复发不需要做工伤认定,劳动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劳动者应当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第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十九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一、鉴定条件: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
    2023-03-23
    203人看过
  • 洛阳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待遇问题
    1、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3-12-13
    70人看过
  • 应该怎样认定工伤旧伤复发?
    一、应该怎样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可以通过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此向行政机关申请认定工伤旧伤复发。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旧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旧伤复发的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旧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伤残等级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旧伤复发
    2023-06-16
    258人看过
  • 榆林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一、榆林工伤认定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榆林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榆林工伤认定地点受理地点: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十字市民大厦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夏季:早上8:0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3-05-25
    302人看过
  • 玉林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玉林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十六条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六十七条国家对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2023-05-19
    380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
    2023-06-07
    195人看过
  • 职工工伤认定是否需要依据法律规定?
    职工工伤认定有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符合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工伤:1、故意犯罪;2、醉酒或吸毒;3、自残或自杀,工伤保险认定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无论工伤原因如何,个人或企业都有责任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追究过失原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受伤害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填表日期:年月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事故时间:诊断时间: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2023-07-03
    139人看过
  • 榆林外国人旅行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榆林外国人旅行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条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根据居留事由签发相应类别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二、榆林外国人旅行证签发资料(一)个人申请外国人旅行证,应当提交与前往地区停、居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赴外国人非开放地区旅行的外国人旅游团,旅行社需在旅游团入境前60天向旅行社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接待计划,由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核旅游线路是否途径限制外国人进入区域。旅游路线不途径限制外国人进入区域的,
    2023-05-25
    43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人受伤辞职后旧伤再次复发,工伤辞职后旧伤复发怎样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4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
    • 工伤离职后病情复发了,工伤离职又旧伤复发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计算的,故从其立法目的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至预期寿命期间可能发生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一种补助补偿,且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工伤待遇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即已终止,故
    • 旧伤复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待遇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
    • 工伤旧伤复发的定义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6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是指其因为工伤事故或者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职业病,在进行一定的整治之后达到了全域,但是看时间之后由于病情的原因而进行重新发作,那么当事人可以重新进行申请工伤。由工商来对其接下来的治疗进行相应的支付。
    • 旧伤工伤复发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工伤旧伤复发就是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能用工伤保险报销。 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自愿申报。